【「一國兩制」學術研討會】五年規劃落實到位 惠民生謀福祉

●住屋、貧窮、安老、醫療和青年向上流動等議題,往往涉及土地供應、公共財政、社會保障及跨代分配。特區政府須透過落實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有效調撥公共資源,化解深層矛盾,為民謀福。圖為一名長者在香港仔出行。   資料圖片
●住屋、貧窮、安老、醫療和青年向上流動等議題,往往涉及土地供應、公共財政、社會保障及跨代分配。特區政府須透過落實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有效調撥公共資源,化解深層矛盾,為民謀福。圖為一名長者在香港仔出行。 資料圖片

  陳克勤 立法會議員

  「一國兩制」學術研討會24日在深圳舉行,港澳五年規劃的制定與實施成為討論的焦點。香港特區政府公布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意義不只在於提出一套中長期發展構想,更在於建立持續執行、定期檢視和適時調整的治理機制。真正決定規劃成效的,是宏觀藍圖能否落實為具體政策、公共資源和可感知的民生改善,切實化解社會深層次矛盾。

  香港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在於切實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長期以來,香港奉行市場經濟,靈活的資源配置、開放的營商環境和成熟的專業服務,這些都是重要優勢。不過,市場擅長回應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卻未必能處理所有公共問題。住屋、貧窮、安老、醫療和青年向上流動等議題,往往涉及土地供應、公共財政、社會保障及跨代分配,不能單靠價格機制完成。部分基層市民即使辛勤工作,仍難以負擔合適居所;部分長者和照顧者面對的壓力,也未必有相應的照護服務作支援。這些情況未必代表市場失效,卻說明市場作用存在空白,特區政府須進行填補和引導工作。

  市場有空白 政府須補位

  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的價值,在於把過去較為短期的應對措施,化為中長期以及更緊密對接國家規劃的系統性謀劃。由以往每年發表施政報告,提升為「五年規劃定策略、施政報告提政策、財政預算案供支持」的施政「組合拳」,避免短期措施因缺乏方向引領而變得零散。此外,規劃內容要化成市民可知可感的成果,特區政府需要作出全面的考慮,特別是在達成目標的同時要兼顧周邊配套,以人為本。例如增加房屋供應,不能只看建屋數量,還須同步考慮土地開發、交通配套、社區設施和建造能力;改善安老服務,也不能只增加資助名額,還要處理護理人手、地區支援和醫社合作。透過編制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特區政府可以把相關工作放在同一框架中,明確先後次序,減少顧此失彼。

  不過,規劃並非把市場換成行政命令,更不是政府介入愈多愈好。若公營部門包辦一切,既可能超出財政和行政負荷,也可能削弱市場效率。較可取的做法,是釐清特區政府與市場各自的角色。特區政府負責設定公共目標、保障基本需要、提供必要誘因和監管,市場則在建設、營運及服務創新上發揮所長。以住屋為例,特區政府除了增加供應,也應改善不同階層住屋階梯之間的銜接;在安老和照顧服務方面,則可結合公共投入、非牟利機構及私人市場,擴大服務容量,同時守住質素和可負擔性。

  制定工作清單 訂明部門權責

  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要落實到位,首要是把目標逐一分拆成可具體執行的任務,每一項重點工作都應指明負責部門、設定時間表、適當安排資源及訂定階段成果,清晰處理跨部門事項的統籌方案。特別是民生政策往往橫跨多個政策範疇,部門之間必須緊密協調,避免存在責任不清情況。特區政府需要建立較高層次的督導機制,及早介入出現進度落後跡象的項目。

  其次,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的指標設定,更要貼近社會現實需求。以公共房屋供應為例,除了總體的單位供應量,市民更加關心輪候公屋時間能否縮短、居住負擔是否減輕、跨代貧窮風險是否下降,以及屋邨周邊的公共服務是否足夠。規劃的評估須兼顧數量、質素和分布情況,尤其要留意不同收入群組及地區是否都能受惠。同時,執行政策必須保留調整空間。未來五年之內,外圍經濟、人口結構和公共財政都可能出現變化,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需要因時制宜,在執行方法上作出靈活調整。特區政府宜每年公布進展,並適時提出修正方案。遇到客觀環境改變,調整政策並非失信;明知原定方案不再合適仍堅持推行,反而會費時失事。

  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需要社會持續參與。政策執行後,服務使用者最清楚服務是否到位,地區組織和專業界別也能提供具體回饋。特區政府須建立常設的意見收集和回應渠道,利用好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關係,及早發現制度設計與實際需要之間的落差,透過堅持目標、貫徹執行,持續提升民生福祉,讓經濟發展得更好,市民可以共享經濟紅利。

  特區政府制定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為處理長期民生問題提供新的制度工具,但工具本身不會自動帶來成果。衡量規劃是否成功,不在於篇幅和口號,而在於特區政府能否持續協調、穩定投入、如實檢討。當市民在住屋、醫療、安老和發展機會上看到具體改善,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的實效就可更好地彰顯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