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又有狗咬人 路人小腿受傷 3「倉狗」撲出貨倉施襲 涉事唐犬被帶走檢查
繼上月元朗壆圍南路發生狗隻咬人奪命事件,附近錦壆路又發生狗咬人事件。一名男子昨日上午上班途經一個貨倉對開時,遭3隻貨倉飼養的狗咬傷小腿,由救護車送院治理;警方列作「被動物咬噬」案處理,涉事唐狗由漁護署人員帶走檢查。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據了解,涉事6歲大唐狗「肥妹」身長約1.2米,為錦壆路一個貨倉所飼養,俗稱「倉狗」,植有晶片及「打齊針」。受傷男子姓梁(26歲),為區內另一間貨倉的員工,他左小腿被咬出一個1厘米乘2厘米傷口,幸傷勢不嚴重,被送博愛醫院接受治理。
事主左邊小腿留有微小血孔
事發昨日上午約8時,事主步行前往上班途中,在經過涉事貨倉對開時,突有3隻唐狗撲出及追襲,梁走避不及被其中一隻唐狗咬傷左腳,負傷報警求助,由救護車送院。根據網上圖片顯示,事主左邊小腿前方留有一個微小的血孔,傷勢並不嚴重。
料有人返貨倉洗車擅自解繩放狗
事發後,警員接報到場經調查,鎖定咬人唐狗為現場一間貨倉所飼養,並聯絡漁護署人員將唐狗帶走作進一步觀察。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涉案狗隻為唐狗,已植入晶片並持有有效的狗隻牌照。漁護署正跟進調查,如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人違反法例,將會提出檢控。
涉事貨倉負責人賀先生表示,貨倉內共養了6隻狗,「肥妹」是在貨倉出生,平時會將狗隻綁好,通常只在日間有工人在場才會解繩讓狗隻活動。他估計前晚可能有人返回貨倉洗車時擅自解繩放狗,但離開時未有重新綁好,以致發生咬人事故,他承諾領回「肥妹」後會嚴加看管,「連放都唔放。」
根據漁護署現行規定,如狗隻咬人,將會帶往動物管理中心觀察七天,如已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仍然有效,會考慮批准狗隻在家接受家居觀察。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和《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植入晶片、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及領有牌照,狗隻亦須其後每隔不超過3年再次接種疫苗和續牌。
另外,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妥善控制,不可放任狗隻在公眾地方無人看管,亦不可把狗隻棄掉。違例者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棄掉狗隻更可判處6個月監禁。
上月19日深夜11時40分,一名27歲女子在元朗港鐵站踩共享單車回家途中,疑遭最少3隻中型犬隻追咬;至翌日午夜零時43分,她被途人發現倒臥元朗壆圍南路近渠務署南生圍污水泵房的行人路,頭、面、頸、雙臂及雙腳都有被噬咬傷痕,渾身鮮血重傷昏迷,送院證實不治。當時,漁護署人員曾踏足是次事發的物流貨倉,為包括「肥妹」在內的倉狗掃描晶片。倉主當時表示,倉內包括「肥妹」在內的幾隻狗均「從細養到大」,已打齊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