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遭暴徒軍刀刺肩 男警索償約31萬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20年7月1日港島發生暴動,一名男警在維多利亞園附近執勤時遭到暴徒圍毆,其間被人用軍刀刺傷左肩。遇襲男警入稟區域法院向施襲者提出傷亡訴訟索償,包括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醫療費和懲罰性賠償等合共至少31萬元。案件昨日開審,警員供稱當日下午維園附近發生非法集結事件,他到場執勤及作出拘捕行動,與兩名疑犯糾纏期間感到左肩刺痛。他供稱當時遭逾十人圍毆,其間左肩感到刺痛和左手無力,其後頭暈及不支倒地。法官羅麗萍押後裁決,料3個月內頒下判詞。
原告雷俊傑,由大律師劉柏希代表。被告為黃鈞華,昨日缺席及沒有派任何代表到庭;他案發時任職工程師,在2022年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和暴動罪,被判囚5年。
雷供稱,他被圍毆期間,被人襲擊頭、背和腰,右腳亦被磚頭擲中,他其後頭暈及不支倒地,重新站起來後,仍感到全身乏力。他步行返回皇仁書院附近會合同事,意識到在制服下、其左肩處仍在流血,「有一半制服濕咗。」事後,雷被送院進行肌肉縫合手術,其後接受共15次物理治療,3個月後才結束療程,但仍有到骨科私家醫生覆診,並獲建議「輕工」至2020年12月,直到2021年4月他獲告知情況平穩。
雷稱,事後他左肩活動幅度受限制,左手力量也不如右手,亦會感到痛楚。事發時,他駐機動部隊,原定2020年12月底解散後調往衝鋒隊,但受事件影響而被調往公共關係部,因受傷關係,至今不能回到較熱愛的前線工作。雖然他現時已康復,但因警隊擔憂其安危,故仍安排他負責後勤工作。
「覺得受到好大屈辱」
法官問其案發時的感受。雷供稱,他作為警務人員,於執行職務期間遭到圍毆及被人用刀刺傷,「覺得受到好大屈辱」,認為被告刺傷警員的行為不應被大眾接受,而他事後亦擔心傷口被細菌感染。
原告方結案陳詞時,稱雷不能重返衝鋒隊工作,令他感到落差,這點應在「PSLA(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的賠償中反映,而雷事發時感到屈辱,應納入「加重損害賠償」考慮,且當時雷被人搶犯及未能完成職務,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亦加重雷受到的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