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醫療廣告湧港 監管漏洞待補
兩地醫護執業受着各自所屬地的法規監管及約束,但相關醫療服務「過河」後,便越過所屬管轄區的法規邊界,香港法規對本地醫護,以及對待境外服務的監管就出現不對稱情況﹐以近期備受關注的牙科廣告為例,香港註冊牙醫受牙醫管理委員會下的《牙醫專業守則》規管,原則上嚴禁刊登傳統商業廣告招徠生意;但境外牙醫不受香港牙管會約束,亦無需遵守《牙醫專業守則》,賣廣告也不受法定行業機構約束。香港醫學界認為,政府應統一規管在港招攬生意的醫藥廣告,保障業界,以及確保病人不受失實廣告影響醫療決定。
香港現行體系中規管得最為嚴格的始終是香港註冊醫生。香港醫務委員會《專業守則》嚴格限制註冊醫生向非病人作業務宣傳或招徠,違者會被醫委會釘牌,喪失執業資格。至於《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第231章)亦規定,任何人發布相當可能導致他人使用藥物、外科用具或療法以防治附表所列疾病的廣告,均受衞生署規管監察。
但對於在港出現的境外醫療廣告,由於醫委會僅能約束本港註冊醫生而非境外主體,所以無權處理境外醫療廣告;至於《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第231章)則須證明廣告涉及附表所列疾病,實際執法上也有局限。
醫藥廣告是雙刃劍 業界冀統一規範
私人執業專科醫生協會會長郭寶賢表示,廣告宣傳禁令形同是香港註冊醫生的「緊箍咒」,但非香港註冊醫生或機構就不受限制,對恪守操守的香港醫生並不公平,最值得關注的是虛假或誤導性廣告影響市民,且廣告內容準確性難以核實,加上大數據推送更令宣傳無孔不入。他指出,醫藥廣告是雙刃劍,一方面醫療廣告確實具備傳遞資訊的功能,令市民獲取足夠的醫療資訊;同時也增加不良醫藥廣告氾濫的風險,故協會對是否放寬香港醫生進行宣傳合法化仍無既定立場,但大原則是香港境內與境外的醫療廣告規定應一視同仁,建立統一的專業規範來消除雙重標準,在保障病人知情權的同時,確保本地與境外機構在公平的環境下競爭。
工聯會深圳工聯諮詢服務中心主任馮永昌指出,深圳私營牙科診所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由大型連鎖到單頭經營規模不一,宣傳包裝統一以專業作招徠,但服務質素參差不齊。他關注該類宣傳在港刊登是否有人監管及內容是否屬實,並提到網上直播帶貨、代打廣告及中小賬號疊加曝光等現象亦屬常見,強調代言人並不等於曾使用有關服務,更不代表具備專業判斷能力,呼籲市民謹慎接收醫療服務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