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院收費擬規管 超額兩成須向病人解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建議提高私營醫療服務收費透明度,計劃以附屬法例方式,要求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向公眾提供價目表,以及規定持牌私家醫院向擬接受「指明治療及程序」的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私家醫院服務收費如果最終超出固定價格預算20%或以上,醫院便須提供書面解釋,向病人交代。醫務衞生局昨日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交代建議,多名立法會議員贊成增加收費透明度,支持政府建議。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昨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在《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框架下,政府會分別透過附屬法例,以及實務守則,推行有關規管措施,重點有三方面:
第一是價目資料。政府會透過規例規定所有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包括私家醫院、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按指明格式向公眾提供價目表。價目表須清楚列出收費項目及服務的描述以及價目資料。價目資料須以固定價格或價格範圍列明。
第二是服務費用預算。政府會規定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向擬接受「指明治療及程序」的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指明治療及程序」主要涵蓋現行自願醫保計劃及「先導計劃」下的治療或程序,共480多項。
第三是收費統計數據及賬單安排。政府將透過實務守則規定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定期公布「指明治療及程序」個案的收費統計數據。政府將透過專題網頁展示相關數據,方便市民參考和比較。
有議員認為定於超額20%太過硬性,贊成考慮分級制。盧寵茂回應表示,如果採取累進或累退方式,只會越複雜越難執行。局方建議超出20%須解釋並非「黃金比率」,但已經過不同諮詢,平衡了各方意見。
最快明年8月生效
特區政府計劃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規例,並擬訂實務守則,目標在明年下半年起分階段有序落實各項措施,其中適用於持牌私家醫院的措施,最早將於明年8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