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師指蔡盆骨切痕或電鋸造成

  28歲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疑遭殺害及碎屍,其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刑事科學及品質管理科物理組高級化驗師譚卓寧出庭作供,他曾就龍尾村單位兩大膠箱內的屍塊作檢驗,並發現其中有兩截盆骨能拼在一起,他又發現脊骨上的肉大部分已移除,並曾用警方提供同款電鋸和手鋸,用牛尾骨作對照實驗,發現用電鋸切割的痕跡,與蔡盆骨上的工具切割痕跡相同。

  為驗證蔡天鳳被放入大膠箱由七人車移到案發單位內的可能性,政府化驗師跟警方曾於案發現場作實地模擬測試,安排跟蔡天鳳身形相若的女警躺進同款大膠箱內,證實兩名男子能合力搬箱入屋。該化驗師亦負責檢驗蔡的部分骸骨,即盆骨連脊骨,骨上大部分肌肉已被削走。而用以作實驗的牛骨上的切割痕跡,亦跟現場發現的電鋸脗合。

  譚卓寧表示,蔡天鳳身高152厘米,體重41公斤。據閉路電視拍到的懷疑搬運遺體情況,遂安排女警躺進膠箱,證實蓋上膠蓋後,兩名男子是有能力將膠箱「搬嚟搬去」。

  此外,譚卓寧負責檢驗一組由警方交來的骸骨,是蔡的盆骨連脊骨,當時骨頭已分開兩截,大部分肌肉被削去,僅小部分肉仍附在骨頭上。

  鄺球曾問屋內有否裝閉路電視

  控方傳召大埔龍尾村事發單位的業主許欣欣出庭作供。許確認在2023年2月5日下午與繼父及男友到單位與租客鄺球和地產經紀會面,當時有簽署正式租約。期間有帶鄺球參觀單位及解釋電器及租務安排,例如屋外不可停車,可能有警員抄牌,又提及煮食時要用石油氣,需致電石油氣公司送貨。許續說,簽署合約後有與鄺球聊天,鄺聲稱與妻子住在旺角,因兒子一家由澳洲返港,為方便兒子、新抱及孫仔返工返學,故讓出單位予兒子一家居住,他與妻年紀大,計劃租住偏遠地區的村屋過退休生活,又形容龍尾村「環境舒服」。許又指,當時向鄺提到可在門外安裝閉路電視以防有車撞到石壆等,而鄺球曾追問單位內有否安裝閉路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