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昇詞】齊推行照顧家庭假
林振昇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
政府採納勞聯建議,計劃明年起為政府僱員提供照顧家庭假,進一步優化其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有需要的政府僱員在特定情況下可放取假期,短暫離開工作崗位以照顧家庭需要(如陪同家人應診、與子女出席學校活動等)。筆者歡迎當局推出照顧家庭假,並期望假期日後可擴展至全港僱員均可享有。
基於為員工提供彈性與部門運作需要之間的平衡,政府容許僱員以小時為單位放取照顧家庭假。除了讓員工靈活放假,筆者建議申請假期的程序能盡量簡便,例如員工憑家人的到診紙、子女學校通告等文件就可以申請,同時證明請假時數。對於政府擬將假期時長定為10至12小時,筆者希望照顧家庭假未來可參照現行育兒假相關安排,增至3天,並以每天8小時計算,即每年共提供24小時假期,甚至可考慮設累積時數機制,以更加便利員工處理臨時需要。
現時全港合資格男性僱員享有法定侍產假,而侍產假安排最初都是先在政府內部推行,其後透過立法擴展至全港實施。筆者期望照顧家庭假亦能沿這路徑推進,政府先帶頭實行,其後適時立法讓全港所有僱員受惠。現階段當局可研究以財政誘因推動私營機構,特別是中小企為僱員提供有關照顧家庭的假期。譬如參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做法,僱員的照顧家庭假薪酬可由政府支付,以期減少僱主負擔,鼓勵他們向員工提供假期。根據侍產假的實行經驗,員工放假時,大部分企業崗位都毋須另聘人員代替,員工放假後返崗就會完成相關工作,對企業運作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