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資審會把關審查 14天內宣布獲有效提名候選人
2026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的提名期於昨日結束,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簡稱資審會)將在提名期結束後14天內,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如某界別分組屬有競逐選舉,便須於11月22日進行投票,而有關候選人印在選票上的號碼亦會於上述憲報公告內一併刊登。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簡稱《決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健全和完善有關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確保候選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和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的規定。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1年3月30日公布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特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行政長官候選人、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條件的參選人向資審會發出審查意見書。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將由行政長官藉憲報公告委任,主席為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官守成員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小華;非官守成員為梁愛詩、范徐麗泰、劉遵義。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