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深港協同轉化 加速科研成果商用

  商務部等九部門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科技興商的意見》第十六條明確提出,要強化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應用。文件要求加快新型顯示、智能終端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拓展典型應用場景與可行商業模式,做好示範推廣工作;培育建設商業技術應用創新中心,聚焦消費品領域布局一批技術轉移轉化機構,推動腦機接口、具身智能等前沿科技成果市場化落地;同時支持布局智能倉儲、數智供應鏈賽道的商貿企業申報專精特新企業,以科技賦能商貿產業升級。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周密表示,科技興商的落地核心主要依託科技創新能力與優質商業環境兩大關鍵支撐,香港具備顯著發展潛力。「科創能力建設方面,香港擁有國際化都市的獨特優勢,匯聚全球各類高端人才。」香港作為國際資本重要配置市場,能夠為科技企業對接市場關注度、獲取長期資金支持提供優質平台。

  不過,香港推進科技興商、賦能科創產業發展也面臨多重現實挑戰。其一,香港依託傳統產業基底,在新興科技產業培育、新型商業模式創新方面並不具備領先優勢。其二,香港本地創新型科技企業數量偏少,其三,香港尚未形成適配前沿科創領域的完善政策保障體系。

  面向未來,深港協同、灣區聯動是香港推進科技興商的可行路徑。「深圳及粵港澳大灣區形成的成熟科創產業成果、應用場景與產業體系,可借助香港的國際化平台優勢向外拓展,持續提升產業與品牌的國際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