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狗入食肆實施逾3個月 食肆接20宗檢控

●食環署人員到獲准食肆向攜狗顧客派發宣傳單張,提醒他們攜狗外出用膳時須守法依規。政府新聞處
●食環署人員到獲准食肆向攜狗顧客派發宣傳單張,提醒他們攜狗外出用膳時須守法依規。政府新聞處

  香港文匯報訊 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的措施自今年7月9日實施,至今有超過990間食肆持有容許狗隻進入的准許。食物環境衞生署昨日指出,針對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的行為,食環署至今向違規食肆提出共20宗檢控,並向違規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人士提出共7宗檢控。食環署亦嚴厲打擊攜狗顧客在獲准食肆內的嚴重違規行為,包括就沒有穩妥地牽引狗帶提出4宗檢控。萬聖節將至,食環署昨日提醒市民,如計劃攜狗外出用膳,應預先確認該食肆是否獲准許狗隻進入,並須遵守相關法例及規定。

  食環署:續按風險評估進行巡查

  食環署發言人強調,食肆經營者和狗隻主人均有責任遵守相關規定。非獲准食肆應守法自律,切勿容許顧客攜狗內進;市民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亦屬違法。署方會繼續按風險評估進行巡查,並就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重申,獲准食肆須嚴格遵守法例和持牌條件,包括不得在餐桌提供明火煮食、不得容許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進入,以及不得容許狗隻進入食物室等。狗隻在食肆內任何時候均須以不超逾1.5米的狗帶,由成年人穩妥地牽引,或穩妥地縛在固定附着物上;狗隻主人亦須確保狗隻時刻受妥善控制。如發現違規行為,食環署會果斷執法。

  食環署再次呼籲食肆和顧客守法依規,切實履行各自責任,維護良好的用餐環境和公共衞生,共同推動人寵共融。市民可瀏覽食環署專題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dog_restaurants/dog_restaurants_list.html),查閱獲准食肆的相關資料和詳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