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定私營醫療機構提供價目表 違規最高罰10萬 料最快明年8月生效

  圖:政府計劃透過附屬法例方式,就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向公眾提供價目資料。\資料圖片
  圖:政府計劃透過附屬法例方式,就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向公眾提供價目資料。\資料圖片

  政府計劃透過附屬法例方式,就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向公眾提供價目資料,以及持牌私家醫院向病人提供有關「指明治療及程序」的服務費用預算作出規定。

  醫務衞生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計劃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規例,並擬訂實務守則,目標明年下半年起分階段有序落實各項措施,其中適用於持牌私家醫院的措施,最早於明年8月起生效。若私家醫院違反規例所訂要求,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大公報記者 鄭文迪

  去年5月醫衞局已提出規定私營醫療機構公布價目資料、規定私家醫院提供服務費用預算、規定私家醫院呈報及公布過往費用及收費統計數據等3項初步立法建議。

  修改須至少7日前預告

  醫衞局最新提交文件顯示,規例將訂明所有持牌私營醫療機構需要按指明格式提供價目資料,提供中英雙語價目表,並要按指明類別,例如病房、手術室或醫療程序房間、藥物或消耗品等,列出機構供應的所有收費項目、服務描述和價目資料,一般而言,須以固定價格或價格範圍表述,例如「每次300元」、「300元至500元」。

  為確保公眾能及早得知價目表的最新變動,文件訂明,如擬修改價目表,私營醫療機構須在有關修訂生效前至少7天,公布經修訂的價目表以作預告,並向衞生署報備。不過,安排亦保留彈性,如供應未列於價目表的項目或服務屬合理及必要,也須在提供服務前,以印本或電子形式向病人確認。

  另外,規劃要求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向接受涉及指明治療及程序服務的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對於以固定金額形式列明預算費用的個案,如果服務最終收費較費用預算超出20%或以上,私家醫院須向病人提供書面解釋。

  訂實務守則 定期公布統計數據

  政府亦建議透過實務守則,規定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定期公布「指明治療及程序」的收費統計數據,包括每年向衞生署呈報,及在醫院網站公布全年出院人數、住院日數中位數,及實際收費範圍等。政府會透過專題網頁,向公眾展示相關數據及年度變化。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如違規,可經簡易程序定罪罰款,私家醫院最高可被罰10萬元,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最高可被罰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