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前頻曝賄選案 台檢方辦案雙標惹爭議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灣地區「九合一」地方選舉臨近,各地接連曝出涉嫌賄選案件,涉及藍綠及無黨籍多名參選人。除傳統現金買票,賄選手法層出不窮,但檢方大量偵辦賄選案件過程中,也被外界質疑存在「雙重標準」。
傳統的現金買票賄選手法依然常見,新竹縣峨眉鄉兩名村長參選人9月涉嫌以每票1000元至3000元現金買票,均遭羈押禁見。
桃園市一名尋求連任的里長以40萬元要求競爭對手退選,遭檢方起訴並求刑5年。此類俗稱「搓湯圓」的行為,試圖以金錢誘惑排除競爭對手,是嚴重的賄選行為。
國民黨批評檢方「辦藍不辦綠」
台灣檢方大舉偵辦賄選案件,辦案標準卻引發雙標爭議。中國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黃永昌送關廟麵給選民,日前遭新北地院裁定涉賄選以100萬元交保。藍營指出,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同樣送麵條,沒有遭到檢方偵查。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14日質疑,檢方辦案似乎存在「雙標問題」,選舉造勢完畢後,大部分參選人都會提供餐飲,法務部門應該訂出具體標準。
爭議激烈的是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家族賄選案,檢方認為謝家利用議會公款舉辦餐會,提供高價餐飲為地方參選人拉票,每名選民獲得的利益超過1000元。謝典霖與父親遭羈押,國民黨在彰化本就艱難的選情因此雪上加霜。
《聯合報》發表評論指,送禮、餐會等傳統人情往來容易陷入灰色地帶,司法機關既應嚴查賄選,也應明確界定標準、加快案件偵辦,避免參選人無所適從,更要防止司法淪為選舉政治攻防工具。
隨着年底選舉臨近,接連曝光的案件不僅反映台灣地方選舉中金錢、人情與資源交換問題,也令查賄尺度及司法公信力再受檢視,司法機關一旦出現「雙標辦案」,對選舉的影響恐怕不亞於賄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