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女院友 匡智會助理舍監囚13年

  匡智會轄下大埔區殘疾人士院舍一名21歲智障女院友,前年7月及8月遭時任男助理舍監五度強姦,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案發時間進入房間,而事主床單被驗出有被告精液,被告辦公室儲物櫃被搜出潤滑劑及安全套等。被告早前受審被裁定5項強姦罪全部成立,法官游德康昨在高院直斥被告利用事主渴望關懷的心理犯案,屬違反誠信及有預謀的重複犯案,行為令人極度厭惡及震驚兼毫無悔意,判被告入獄13年。警方歡迎法庭判刑,認為對同類型案件起阻嚇作用。

  現年40歲的被告宗培基,被控於前年7月13日、21日、28日、8月3日及約9日,在大埔某宿舍強姦女子「X」。控方早前指女事主現年約23歲,自幼被診斷出發展遲緩,為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智障人士,心智等同約9歲兒童,並曾有精神病史。

  官斥被告行為令人極度厭惡

  游官判刑時指,加刑因素包括被告5次犯案時清楚知道事主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心智僅得9歲,屬輕度智障,無力自保;直斥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零食或買戒指等誘導再強姦事主,違反僱主信任。

  游官又指被告求情因素微不足道,供稱床上有精斑因當日穿短褲流汗,說法荒謬絕倫;痛斥被告犯罪行為令人極度厭惡及震驚,而兩份報告均未顯示被告有任何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