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研「土地參股」等合作模式 減政府前期財政承擔

  為吸引企業落戶,新田科技城公司初期或須自行投入資金興建產業設施。政府建議視乎情況,透過招標或直接批撥分租部分用地,供企業、院校及科研機構自行建設及營運上蓋產業設施;並可考慮以股份制或「土地參股」等形式,與企業合組公司共同開發及投資個別項目。以「土地參股」為例,其中一種方式是為個別項目成立公司,由政府注入土地,企業負責資金、建築及營運,共同開發。

  選擇合作企業時,主要考慮其帶來的經濟效益,包括投資額、就業機會、潛在稅收,及引入的新科技或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洪水橋產業園公司發展和營運洪水橋23公頃產業用地的相關文件中,亦提出過相關概念。

  冀長遠達財政自給自足

  新田科技城公司的目標是採用更多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用地,逐步帶動私人資本投資,累積產業群聚效應,並透過租金、服務費及其他收入,持續應付營運開支,長遠達至財政上自給自足,同時減輕政府在土地平整和基建等前期工作的財政承擔。●香港文匯報記者 陸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