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科瞭望/跨境創科合作 須有四大共識\陳迪源
粵港澳大灣區創科合作,最難做到的是共同解題。兩地不缺人才、資金、技術與應用場景,但回到一項具體產業或民生難題,往往仍由單一企業或初創逐案承接。團隊要先成立公司、籌集資金、開發產品,再尋找市場驗證,周期長、成本高;同一問題又可能由多方重複開發,資源分散、成果碎片化。更可惜的是,許多有解題能力的工程師、研究員、醫護、教師及行業專家,未必想辭職創業、融資或經營公司,因而被留在制度入口之外。
香港首個五年規劃提出,將以河套香港園區為重心,與深圳實現「合作研發、協同轉化、共享發展」。這個方向值得肯定。筆者提出把跨境合作做成一套可運行的共同解題機制:以「共題、共資、共數、共責」,把分散能力編排成可持續的解決力。
共題:先把問題說清楚
第一是建立跨境「問題庫」或「難題庫」。不少創科計劃由供應方先提出技術,再尋找應用場景,容易變成「拿着錘子找釘子」。問題庫應由政府、醫院、大學、企業與社區提出真實痛點,例如跨境物流如何縮短查驗與交接時間、長者如何更安全使用數碼服務、低碳設備如何在不同場景驗證效能。每一道題都要列明問題持有人、可用資源、交付邊界、評估方法和採用路徑,讓解題者知道成功不是做出一個演示,而是達到可驗證的結果。
題目公開後,參與者毋須先有公司名片。大學團隊、專業人士、企業內部創新小組,以至深港兩地臨時組成的跨界團隊,都可以直接對題下手,以擴大解題者入口;成熟方案若需要產品化和規模交付,仍可與企業合作或衍生成新公司。制度不應只問「誰創業」,更要問「誰能解題」。
共資:一同支付解題成本
第二是兩地共同出資,並分設「執行池」與「成果池」。執行池支付調研、原型、測試和合規等必要開支,避免只有資源充足者才能參與;成果池則按成效發放獎勵、後續訂單或採用機會,讓解題者直接分享價值。
共資不是兩地各付各的,而要共同定題、共同審批、按里程碑撥款。資金應跟題目和成果走,而不是跟機構名氣走。能否取得下一階段資源,要看測試數據、用戶反饋及實際改善,不看簡報有多漂亮。這樣才能減少重複投入,把公帑由「支持一個機構」轉為「買到一個可驗證結果」。
共數:資料流動須有邊界
第三是共同打通資料。許多跨境項目不是技術做不到,而是資料拿不到、格式不相通、權限說不清。筆者主張以題目作最小治理單位:只開放解題所需的最少資料,預先約定用途、期限、接口、儲存安排、匿名化要求、操作留痕和銷毀方式。資料不應一次過交給團隊,而要在受控環境按權限使用;誰看過、做過什麼、產生什麼結果,都應可審計、可追蹤。
「共數」不等於無邊界流通,更不是以創新之名降低安全要求。恰恰相反,只有把合規條件寫進題目,解決方案才可由一開始便符合兩地制度,而不是完成研發後才發現不能落地。香港可發揮普通法、數據治理和專業服務優勢,深圳則有產業場景與工程能力,雙方建立可信接口,正是由「超級聯繫人」走向「超級增值人」的實踐。
共責:失敗也要共同面對
第四是共同承擔責任。很多合作只寫成功後如何宣傳,沒有寫失敗時誰負責、何時退出、如何保存經驗。真正合作必須事前約定風險分攤、知識產權、採購安排、退出條款和失敗復盤。題目提出方要為需求是否清晰、資料是否可用負責;解題團隊要為技術質量和風險披露負責;資助及評審機構則要為里程碑和停止決定負責。不能成功時各領功,失敗時各自切割。
創新本來有風險,制度要區分誠實試錯與疏忽失責。項目未達標,只要過程合規、資料完整,便應把原因、測試和可重用成果回流問題庫,讓下一隊不用由零開始。失敗若能減少下一次重複投入,同樣創造公共價值。
完善制度 保障成果
最容易令機制走樣的,是題目有人發布、項目有人資助,成果卻無人採用。因此,每道題啟動前都要確定「落地持有人」:哪個部門或機構負責提供場景、驗收成果,並在達標後啟動採購、授權或規模化。沒有採用承諾的難題庫,最後只會變成另一個創科比賽。
這套機制可先由少數跨境題目試行,每題只設一個共同治理小組、一套評估標準和一名端到端負責人,完成後公布非敏感結果,包括所需時間、成本、成果為何採用或停止。
衡量合作的KPI,不應是簽了多少備忘錄、辦了多少活動,而是有多少難題被解決、多少成果被採用、多少重複投入被避免。
大灣區從來不缺創意,也不缺能力,缺的是變成共同成果的制度。共題讓人才找到入口,共資讓解題不中斷,共數讓方案可以驗證,共責讓合作形成閉環。跨境合作真正要跨越的,不只是地理邊界,更是部門、機構和責任之間的邊界。把資金、資料與責任綁定在題目上,合作才不再是一堆口號,而是一套每天都能運行、每次都能進步的解題機器。
(作者為香港創科發展協會創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