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餐飲集團寄「毒粉」恐嚇信 裝修公司3人被捕

●警方展示案中檢獲的證物包括郵票、信封、影印機及電腦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警方展示案中檢獲的證物包括郵票、信封、影印機及電腦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行動中檢獲的涉案恐嚇信。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行動中檢獲的涉案恐嚇信。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間裝修公司疑與一家餐飲集團發生金錢糾紛,有人竟在上周二至周四(6日至8日)一連3天寄出合共超過30封恐嚇信,內有寫上「有毒」字眼和骷髏骨頭圖案的紙張,還附有白色粉末,收件人除該集團分店和職員外,更殃及附近屋苑居民及商戶。警方爆炸品處理課(EOD)頻頻出動,經檢驗證實有關粉末僅是麵粉。油尖警區刑事部經追查,上周五(9日)在觀塘以涉嫌刑事恐嚇罪,拘捕該裝修公司兩名男負責人和一名女職員。

  上周二(6日),警方接獲一家本地餐飲集團的職員和一名保安員報案,指該餐飲集團旗下位於尖沙咀的餐廳分店及辦公室,分別收到恐嚇信件,內有一張印有骷髏骨頭圖案和寫上「有毒」字眼的A4紙,還載着一些不明的白色粉末。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驗,證實有關粉末無任何化學、生物或輻射物質,亦無爆炸危險,相信只是一般麵粉。

  至上周三及周四(7日及8日),警方再接獲多名市民報案,包括該餐飲集團旗下位於將軍澳的餐廳分店、涉事餐廳一名合夥人、附近的屋苑居民及商店職員,全部報稱收到同類型附有白色粉末的恐嚇信件。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驗,相信信件內的白色粉末俱為麵粉。

  事件疑涉金錢糾紛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李祈晉和支援隊督察吳子筠昨日表示,警方接報後高度重視案件,經追查發現涉事的餐飲集團與一間位於觀塘的裝修公司有金錢糾紛,相信有關恐嚇信是由該裝修公司負責人策劃的非法收數活動。人員遂於上周五(9日)前往該裝修公司外埋伏,拘捕兩名男負責人和一名女職員,即場檢獲與案有關的證物,包括郵票、信封、影印機及電腦等。

  被捕的3名涉案者年齡介乎45歲至65歲,暫准保釋候查,而檢獲的信件及涉案證物會作進一步法證檢驗。消息指,案中的餐飲集團有超過10間分店,涉案裝修公司則參與該集團至少兩間分店的裝修工程,亦即收到恐嚇信的分店,涉及金額超過100萬元。

  警方強烈譴責使用非法手段進行收數活動,特別是使用一些極端手段例如不明粉末,引起公眾恐慌從而達到自己目的。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二十四條,刑事恐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警方提醒市民應用合法方法維護自身權益,不論是幕後操控、前線行動,或協助非法收數活動,只要參與犯罪行為,都屬嚴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