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批美販運人口報告抹黑港聲譽 評為第三級別毫無根據 屬徹頭徹尾政治鬧劇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強烈反對美國國務院《2026年美國販運人口報告》中關於香港毫無事實根據的評論及抹黑,並予以嚴厲譴責。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所謂報告就香港打擊販運人口所作出的努力發表完全不實及欠缺根據的評論。該報告將香港評為第三級別是完全毫無根據,顯示其蓄意抹黑香港的良好聲譽。該報告更年復年捏造不實指控,惡意批評特區政府打擊販運人口的決心和識別審核的質素,有關做法完全暴露其本質─一場徹頭徹尾旨在誤導國際社會的政治抹黑鬧劇。發言人強調,在香港,販運人口從來不是普遍存在的問題,亦沒有任何跡象顯示犯罪集團以香港作為販運人口的目的地或中轉站。特區政府一直以積極主動及採取全方位的策略打擊販運人口活動,並在打擊販運人口和加強保障外傭方面投入了大量資源。
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於去年繼續不遺餘力對所有相關部門接觸到而較可能涉及販運人口風險者進行初步識別審核,全年進行了約12,100次初步識別審核(按年增加7%)並識別15名受害者,全部均為墮入東南亞國家求職騙案的香港居民。特區政府迅速採取行動,協助該些居民安全回港,識別他們為販運人口受害人,深入調查案件並起訴涉案者,均凸顯特區政府打擊販運人口的決心。發言人表示,該報告對香港識別受害者的工作所作的無端批評顯得極其虛偽並暴露其雙重標準,尤其當美國本土研究與報告曾指出當地執法機關充斥着系統性漏報販運人口個案的缺失。
全面保障外傭受僱權益
特區政府肯定外傭對香港社會的貢獻,一直非常重視保障現時約38萬名在港工作的外傭,《僱傭條例》(第57章)為外傭提供與本地工人相同的全面僱傭權益保障。除法律保障外,外傭在政府制定的「標準僱傭合約」下亦享有本地工人一般並不常有的額外福利,包括免費住宿、免費膳食、免費醫療和往返原居地的旅費。《僱傭條例》規定職業介紹所只可在求職者成功覓得職位後,向其收取不多於首月工資10%的佣金。違反勞工法例的職業介紹所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其牌照可被撤銷。勞工處亦頒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訂立額外標準規管職業介紹所,包括禁止職業介紹所牽涉在外傭的財務事宜中。如職業介紹所違反守則,勞工處可撤銷或拒絕續發其牌照。
發言人表示,勞工處的專責外籍家庭傭工科於去年持續為外傭提供全面支援,以及協助他們向有關當局求助。勞工處亦加強與外傭來源國的駐港總領事館、非政府機構及其他持份者合作,推展外展和宣傳工作,提升外傭對自身僱傭權益的認知及他們的理財能力,並跟進轉介個案。
繼續嚴審外傭簽證申請
入境處外傭專責調查組亦繼續嚴格審查外傭簽證申請,以識別潛在的販運人口受害者和剝削外傭的個案,並會按受苛待或剝削的外傭的個案情況提供適當協助。如外傭屬刑事案件的受害人,需留港協助調查或在法律程序中擔任證人,入境處會豁免其延期逗留簽證費用。為加強外傭的意識以防止他們受到剝削,入境處早前已為新來港外傭製作英語、他加祿語及印尼語版本的短片,協助他們認識被剝削的跡象並鼓勵他們在有需要時與當局聯繫。過去一年,入境處與印尼及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展開全新合作,為新到港的外傭舉辦主題研討會,提升他們對《入境條例》及販運人口議題的認識。
發言人指出,報告對「兩星期規則」的無理批評,盡顯其荒誕的雙重標準,「報告一方面無視此措施旨在維持有效入境管制之正當目的,並要求將其廢除;另一方面卻隻字不提美國的簽證制度同樣規定外地勞工在僱傭關係終止後,必須在指定時限內離境。」發言人強調,「兩星期規則」目的是讓外傭有足夠時間準備離境,而且提供足夠彈性以照顧特殊情況,亦不會影響外傭返回原居地後再申請來港工作。發言人重申,香港絕不容忍剝削外傭。外傭如遭受苛待或剝削,可申請在香港轉換僱主而無須先返回原居地,亦應挺身投訴僱主。
發言人補充,「留宿規定」是特區政府的一貫政策,目的是確保本地勞工優先就業。一如許多其他司法管轄區,香港只有在確定某些行業的本地勞工供應短缺時才容許輸入勞工。2020年,上訴法庭在一宗司法覆核上訴的判決中,裁定「留宿規定」的合法性。
針對販運人口法律足夠
對於報告再三堅持香港應制定打擊人口販運專門法例,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現行的法律架構有超過50條針對各種販運人口行為的法律條文,提供一套全面的保障,與其他設有單一販運人口法例的司法管轄區相比並無不足,且行之有效。終審法院亦於不同判決確認特區政府並無責任訂立和維持一項特定刑事罪行以刑事化《香港人權法案》第四條所禁止的相關活動,而特區政府在如何履行其在《香港人權法案》第四條下的義務方面,亦享有廣泛的酌情決定權。每一個司法管轄區應有空間自行制定最適切的法律框架以解決問題,並無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方案,「該報告刻意將制定專門法例吹捧為普世黃金標準,盲目地着重形式,不重實質,實屬本末倒置。」
發言人指出,香港執法部門在調查和執法方面一直保持警惕,嚴格執法,並全力追究刑事責任。特區政府亦致力加強教育執法部門和勞工處前線人員對販運人口個案的偵查、調查和起訴,以及向受害者提供適切支援。去年約有2,400名來自不同政府決策局及部門人員接受了有關販運人口的培訓,按年增加逾18%。
指人權受堅實憲制保障
對於報告就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發表的失實言論,發言人強調,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只針對極少部分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個人,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