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煙花爆燃事故調查:顧客違規百貨店試放肇事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記者從湖北省應急管理廳獲悉,湖北省人民政府事故調查組10月9日公布《湖北襄陽宜城市千和百貨店「2·18」重大煙花爆竹爆燃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026年2月18日14時22分許,湖北襄陽宜城市鄭集鎮金鋪村四組12號宜城市千和百貨店發生一起重大煙花爆竹爆燃事故,造成1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279.17萬元人民幣。
經調查認定,千和百貨店「2·18」重大煙花爆竹爆燃事故是一起因顧客在煙花爆竹零售店前違規試放超標煙花爆竹(標識為「震天雷」的雙響),零售店安全主體責任缺失,違規店外擺放、超核定儲量存放、銷售超標煙花爆竹、安全出口不暢,屬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導致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指出,事故直接原因係顧客謝某某在千和百貨店選購煙花爆竹時,違規在店前試放標識為「震天雷」的雙響,第二響爆炸引燃店外大量擺放的煙花爆竹,後引起店外、店內的煙花爆竹連環爆炸燃燒;店外人員逃至店內躲避,前門被爆燃的煙花爆竹封堵,後門關閉,未能及時逃生,最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調查發現,該起事故暴露出煙花爆竹零售店違法違規經營,主體責任缺失;行政許可審批把關不嚴,埋下安全隱患;超規格超藥量產品流向市場,質量監管存在漏洞;屬地黨委政府和部門履職不力等突出問題。
事故發生後,事故直接責任人謝某某已經被司法機關採取了強制措施。湖北省紀委監委成立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依規依紀依法對襄陽市、宜城市、鄭集鎮黨委政府及行政審批、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履職不力的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