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蔡天鳳在車內被鐵錘謀害 指控鄺家三父子精心策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8歲名媛蔡天鳳在2023年2月疑遭殺害及碎屍,其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的聆訊昨日進入第二天,控方繼續開案陳詞,並向陪審團展示閉路電視片段及圖片等證據,指控鄺家三父子精心策劃和執行殺害蔡天鳳並肢解屍體的計劃,包括鄺球和鄺港傑事前四處購買工具,包括電鋸、攪拌機、切肉機、大湯煲和鐵錘等等,疑似為殺人計劃作準備。控方指鐵錘是在車廂內殺害蔡天鳳的兇器,而警方在村屋單位發現蔡天鳳被碎屍,部分遺骸被放入湯煲烹煮,並加入青紅蘿蔔掩蓋氣味。
三人均參與租屋決定 分工購置工具
控方指,2023年2月2日,鄺球租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單位,並乘搭地產經紀私家車抵達龍尾村視察單位,其間鄺球曾跟兒子鄺港傑、鄺港智通話11次,可見兩子有份決定租屋。控方指,鄺球在完成租用龍尾村單位後,每日均在單位附近流連及逗留,及開始着手購買處理蔡天鳳屍體的工具。控方列出由2月4日至2月17日期間,鄺球和鄺港傑四處購置各類工具,包括帶輪大膠箱、攪拌機、切肉機、金屬盤、手套、電鋸、膠靴、大湯煲、索帶、鐵錘及行李箱等等。其間鄺球沒有私家車,因此鄺港傑須用蔡天鳳的私家車。鄺港智另跟朋友借了另一輛車。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鄺球與鄺港傑兩父子曾在車外商討購買工具期間,鄺港傑曾做出「砍東西」的動作。控方指鄺港傑購買的錘子可能是用作在車廂內殺害蔡天鳳的兇器,蔡的頭部傷勢與錘子脗合。案發後警方在錘子上發現鄺港智的DNA。控方指,購物計劃是三父子共同認知,值得留意的是,鄺港智在2023年2月11日首次到訪龍尾村單位,亦是鄺港智在蔡天鳳死亡前唯一一次到訪龍尾村單位。控方指,2月18日鄺球與一名女子租用凱旋門單位,以便犯案後讓鄺港智藏身。
控方指,2023年2月21日案發當日,鄺港傑早上接載蔡天鳳及鄺港智的子女上學後回到加多利山單位,鄺球其後購買兩張儲值卡,疑為殺人計劃作準備。兩張儲值卡均有鄺港智的指紋,鄺港智被捕時,電話內插上鄺球所買的其中一張儲值卡。
控方續指,龍尾村鄰居表示2023年2月21日下午4時許,曾聽見單位傳來電鋸聲,及至8時許聞到強烈的煮食氣味。控方認為是鄺氏父子處理蔡天鳳屍體時的聲響及氣味。控方認為,儘管3人烹煮蔡天鳳肢體,惟他們並非打算食用,烹煮只是為了令蔡天鳳屍體難以辨認,加入青紅蘿蔔則是為了掩蓋氣味。
控方指,2023年2月21日,蔡天鳳丈夫譚方駿報警指蔡天鳳失蹤,鄺港智知道後十分憤怒。同月24日警方發現龍尾村單位及尋回蔡的屍體,當時單位窗戶被封上,在屋內發現蔡天鳳的雙腿、頭部、肩膀、從大腿切下來的人肉,煮食爐上的湯煲內則有蔡的頭部骸骨、人肉及頭髮,由於烹煮已久,頭髮已與頭皮和頭骨分離。其中在雪櫃內發現蔡的雙腿,另發現切肉工具及紅蘿蔔,電鋸和砧板底部沾有人體肉塊。
控方指,上述情節令人震驚,希望陪審團克制情緒,因這不僅是表達對蔡的尊重及同情,也是確保被告能得到公平審訊,提醒陪審團不應受情緒影響,應根據事實和證據作出判斷。控方又指,龍尾村單位內發現蔡天鳳的手袋。白色私家車上有蔡的血跡,另有鄺港智及鄺港傑的DNA。單位內另發現4對拖鞋,並發現鄺港智、鄺港傑及蔡天鳳等人的DNA。
控方指,案發後鄺港智表現冷靜,在手機插入鄺球為他購買的儲值卡,又到尖沙咀購買香口膠及香煙,又致電錶行要求在2月22日取得金錢,要求對方刪除對話紀錄。同月25日離開凱旋門單位後,他在新界某碼頭被捕,當時身上有70萬元現金、多隻名錶、鄺球為他購買的儲值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