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菲國藏毒「冤案」鄧龍威獲釋返港:「從零開始 平常心應付」

●鄧龍威(左二)在入境處人員陪同下已於9月29日安全返港與家人團聚。 政府新聞處
●鄧龍威(左二)在入境處人員陪同下已於9月29日安全返港與家人團聚。 政府新聞處

  香港文匯報訊 於菲律賓捲入藏毒案、被囚26年的55歲港人鄧龍威,在特區政府、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等多方協調下,早前獲釋。前日(29日)在入境處人員陪同下,由馬尼拉乘搭航班返抵香港。他昨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回家心情複雜,對前路亦有點茫然,非常感謝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駐菲大使及特區政府多年來的支援。

  鄧龍威前日抵港後,與在香港機場接機的兄長鄧龍彪甫見面即緊緊相擁。他在離開菲律賓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以「心如止水」形容重獲自由及返港心情,他表示,26年的牢獄之災佔據人生大截時間,但當重獲自由時卻未如想像中激動,反而沉澱為一種漫長等待後的平靜。

  鄧龍威昨日表示,回家第一件事是拜祭父母,「既無風雨也無晴,回來就回來了,將來還有很多問題面對,不是回來了就什麼都處理好,還有很多問題等我去解決,雖然回來了都是好的,人出來了更容易解決,其實人生很多問題接踵而來。暫時來說,你要一個55歲的人,從零開始,我相信都可以應付,但不會說是很開心,平常心吧。」

  感謝駐菲使館入境處等

  特區政府得悉鄧龍威早前獲釋後,旋即派入境處人員到菲律賓,與駐菲大使館跟進,為鄧龍威簽發回港證件,加快整體遣返程序。鄧龍威感謝各方支援,「他們做了很多事,特別是當我到移民局拘留所,他們很全力,香港入境處、中國駐菲大使館,當然還有(前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三方面都很關注這件事。中國大使館也用了很快的時間,處理好回香港所需要的證明文件。只不過菲律賓方面則是慢半拍,原先是希望中秋前回來,但都遲了四天,因為菲律賓工作效率比較慢。」鄧龍威稱,當務之急是找工作,重新適應新生活。

  鄧龍威2000年29歲時入境菲律賓旅遊,被指控藏毒,他多年來一直堅稱自己蒙冤,指控當地警方插贓嫁禍。案件被扣押長達11年,於2011年才正式開審,在缺乏合格翻譯及疑點重重下,鄧龍威與當地朋友張泰安被裁定販毒罪成,判處終身監禁。其間,鄧龍威任職警察的父親於2002年在警署吞槍身亡;張泰安則於2016年在獄中因心肺衰竭離世。

  2018年,案件出現重大轉折。當地警方證供指2000年6月1日至12日對鄧龍威進行監視,惟鄧堅稱當時仍身處香港。在時任行政長官致函菲律賓總統及大使館協調下,菲律賓移民局發出官方紀錄,證實鄧龍威於2000年6月19日始入境菲律賓,與警方說法不符。

  然而,當地最高法院仍駁回其終極上訴申請。直至2024年底,當地政府修訂「良好行為扣減刑期」計算方法,令服刑滿21年半的終身監禁囚犯可申請出獄,鄧龍威因而符合減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