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開審 控方指鄺氏謀財害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8歲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疑遭殺害及碎屍。蔡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法庭昨晨重新選出8男1女陪審團後,控方開案陳詞指金錢是事件的根源。蔡天鳳因名下已有物業,為節省印花稅,故將6,000萬元的何文田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鄺球名下,此決定疑種下禍根,包括蔡因女兒轉學,打算賣掉大宅被掛名業主鄺球拒絕,雙方關係因此急劇惡化,觸發蔡更積極出售大宅。控方認為,鄺球知道若蔡出售單位,他將一無所有,如果蔡不在人世,大宅仍在他名下,遂與兒子鄺港智、鄺港傑聯手殺害蔡並處理屍體。控方於周五續讀出案情。
控方指,蔡天鳳在海南出生,年幼時跟隨母親來港,其繼父富有,曾給蔡金錢投資獲利。蔡在求學階段與鄺港智發展戀情,2013年年僅18歲的蔡懷有鄺港智之子,因而休學並與鄺港智結婚。翌年,蔡再懷孕並誕下一名女兒。在兩人婚姻期間,鄺港智並無固定工作,生活主要依賴蔡的繼父資助。鄺港智的家庭並非十分富裕,其父鄺球是退休警長,曾居住警察宿舍。
加多利山單位掀起爭執
控方指,蔡其後與現任丈夫譚方駿再育有兩名子女,譚的家境極富有,兩人生活幸福。主控郭莎樂指,「我之所以提到金錢,是因為據我們了解,這正是事件的根源。」控方指,譚原本已認識蔡及鄺港智,譚由外國留學回港時,蔡、鄺已經分居。蔡與譚開始交往,因蔡和鄺的離婚手續尚未辦妥,蔡與譚無法結婚,但仍在2016年舉行婚宴,譚父亦送贈一個單位予蔡,讓蔡母居住。
控方指,蔡天鳳與鄺港智離婚後,繼續接濟鄺家,蔡擔心譚家介意她的孩子住在鄺家,於是花約6,000萬元購買何文田加多利山一個單位。由於蔡的名下已有物業,如再將大宅登記在名下,須支付較高稅款,於是將大宅登記在鄺球名下。蔡又花錢豪華裝修單位,鄺球夫婦則以祖父母身份跟蔡、鄺的兩名子女同住,蔡又購入一輛七人車及聘請司機及傭人照顧他們。
2022年,蔡天鳳聘用鄺港傑為司機接送她跟孩子。儘管沒有鄺港智入境的紀錄,但他經常回港逗留在加多利山單位。2022年6月「似乎是事情開始惡化的轉捩點」,因蔡的女兒同年9月轉校,蔡不想她來回奔波,想讓女兒跟鄺家搬到屯門居住。蔡於6月着鄺球簽署授權委託書讓她可出售加多利山單位,再於屯門買新單位,但鄺拒絕簽署。
蔡跟譚同年7月找鄺球溝通,鄺球曾試圖襲擊蔡。直到同年9月,蔡要求鄺球搬出與鄺港傑同住,前家姑李瑞香則繼續與兩孫住在加多利山大宅。同年11月,蔡母張燕花威脅會起訴鄺球,鄺球才願意簽署授權書。控方指,蔡知道鄺球會隨時撤銷委託書,故想趁委託書仍有效時盡快出售單位,包括減價、提高地產經紀佣金。在蔡去世當日,蔡正帶準買家看樓。
控方指,鄺球知道若蔡賣掉單位,自己將一無所有,但如果蔡死了,房子仍然登記在他名下,他可以搬回單位,一切恢復原狀,被指因此與兒子鄺港智、鄺港傑決定聯手行動,他們參與殺害蔡並處理屍體,事先三人商議計劃,每人都知道計劃就是殺害蔡,並同意各司其職。控方提醒陪審團,無論是誰殺掉蔡天鳳,他們都是共同犯罪。控方指,鄺球租一間偏僻的村屋,鄺家3人打算殺害蔡後,把屍體帶去肢解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