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打造服務內企出海的風險管理和爭議解決高地\劉 洋

  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出台後,社會關注較多的是創科發展、北部都會區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鞏固提升等議題。這些固然重要。但從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和內地企業持續「走出去」的現實需求看,香港還有一項功能值得進一步做深做實:建設成為服務內地企業國際化發展的風險管理及爭議解決高地。

  過去談企業「走出去」,更多着眼於市場、項目、融資和訂單。今天的形勢已明顯不同。企業出海面對的,不只是商業機會,更是不確定性顯著上升的外部環境。地緣政治變化、制裁與出口管制、東道國政策調整、匯率波動、供應鏈擾動、數據合規、網絡安全等問題交織疊加,使不少有商業價值的項目,因風險預判不足、法律安排不周、爭議應對失當,付出遠高於預期的代價。因此,今天講「走出去」,不能只看企業能否進入國際市場,更要看其能否在複雜環境中行穩致遠。企業真正需要的,不只是連接國際市場的平台,更是能夠在投資、交易、履約、爭議解決到執行回收全過程中提供支持的專業樞紐。

  香港有條件承擔這一角色。香港同時具備中國優勢、普通法制度優勢和中英雙語環境,法律制度成熟,專業服務完備,仲裁、訴訟、調解等機制齊全,既對接國際規則,也熟悉內地企業的經營方式和實際需求。對企業而言,這些都是具體保障。無論是境外投資談判、融資安排、合同設計,還是爭議發生後的保全、追索和執行,企業最看重的始終是規則是否清晰、程序是否可信、結果是否可執行。

  發揮事前防範風險作用

  多年來,香港常被概括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這一定位並沒有過時,但在當前環境下,僅有「連接」已不足夠。對於越來越多出海企業而言,香港更應成為「落腳點」和「支撐點」,幫助企業在項目啟動前看清風險,在項目推進中穩住問題,在爭議發生後控制損失。

  這一點在共建「一帶一路」背景下尤為突出。「一帶一路」為內地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打開廣闊空間,但項目所在地區的政治、法律和商業環境差異很大。企業面臨的,往往不只是合同履行分歧,還可能疊加當地政策變化、付款風險上升、資產追索困難、跨境執行複雜等問題。不少企業在前期更重視交易落地和商業推進,對適用法律、爭議解決條款、資產控制和後續執行路徑考慮不足,等到糾紛真正出現,才發現前期少做的一步,往往就是後期最難補的一課。

  因此,香港的價值不能只體現在「事後解決爭議」,更應體現在「事前防範風險」「事中控制風險」。

  在前端,香港可以在交易架構、盡職調查、融資與擔保安排、合同條款設計、制裁與合規評估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跨境項目真正的韌性,往往取決於基礎工作是否扎實。法律和風控安排做得越早、越細,企業日後處置風險時就越主動。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香港也可以幫助企業在矛盾激化前及早介入。大量跨境爭議並非一夜之間爆發,而是在付款延遲、履約分歧、證據留存不足、外部環境變化中逐步累積。企業這時需要的,不只是單一程序選擇,而是綜合判斷:何時保存證據,何時採取緊急措施,何時爭取商業解決,何時同步部署不同法域的行動。

  調解在此類案件中的作用,也值得更認真看待。調解並不意味着放棄立場,更不等於退讓。在合適案件中,調解恰恰是把法律優勢轉化為商業成果的務實手段。香港正推進國際調解發展,國際調解院也已在港設立,這為香港完善多元爭議解決體系提供了新的契機。

  當然,真正重大的跨境爭議,最終仍要依靠成熟可靠的正式機制處理。香港仲裁制度成熟,法院處理跨境商事案件經驗豐富,法律人才儲備深厚,中英雙語環境也有利於不同背景當事人參與程序。特區政府提出推動國際商事法庭建設、完善仲裁法律制度、加強國際法律人才培訓,方向是正確的。對企業來說,制度優勢最終要落到一點:關鍵時刻能否真正解決問題。

  實務中,企業需要的往往不是單一程序,而是一整套可協同運作的方案,包括緊急仲裁、禁制令、證據保全、資產追蹤、跨境執行、並行調解,甚至與清盤、破產程序銜接。所謂「一站式」,如果要落到實處,靠的不是概念,而是能否把法律服務、商業判斷和執行能力真正整合起來。

  其中,資產回收最能檢驗一個爭議解決體系的成色。很多案件裏,贏得裁決或判決只是第一步,能否及時鎖定資產、阻止轉移、實現回收,才是決定成敗的關鍵。跨境糾紛一旦牽涉多層持股、離岸實體或多法域資產,案件處理就不能停留在紙面勝訴。香港在禁制令、資產追蹤、判決和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方面有扎實實踐,又處於連接內地與國際市場的關鍵位置,因此在這一環節尤具優勢。

  航運和貿易領域,更能體現香港的綜合能力。國家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特區政府提出推動「金融+航運」,並非簡單產業疊加。現實中,航運和貿易爭議往往同時涉及租船、貨損、保險、融資、擔保、制裁、扣船和執行等多個問題,處理起來高度綜合。香港在航運、貿易、保險、金融與爭議解決之間形成的完整生態,正是其競爭力所在。

  提升制度供給和專業能力

  同時也要看到,「出海」的主體正在變化。除了傳統基建、製造和能源企業,越來越多平台企業、高端製造企業、人工智能和數據驅動型企業正在走向國際市場。它們面對的,除了傳統合同和付款風險,還有數據跨境、網絡安全、知識產權、數字資產等新問題。香港若要把這一定位做實,就必須在這些新領域同步提升制度供給和專業能力。

  首個五年規劃的公布,正好提供了新的起點。香港當然要繼續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貿易中心地位,也要繼續發揮普通法制度和專業服務優勢。在此基礎上,香港完全可以再向前一步,更明確地把自身打造成為內地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可信賴、可依託、可落地的風險管理及爭議解決中心。

  說到底,企業選擇一個平台,不只看它能否幫助成交,更看它能否幫助善後、控險和回收。在國際環境不確定性上升的今天,穩定預期本身就是競爭力。誰能幫助企業把風險管得更早、爭議解得更穩、權益護得更實,誰就更有價值。

  從這個意義上說,香港首個五年規劃不僅關係香港自身下一階段發展,也關係香港如何更好服務國家所需。若能把自身優勢進一步轉化為制度能力和實際成效,香港在服務內地企業「走出去」中的獨特作用將更加突出,其國際法律和專業服務中心地位也會更加穩固。

  海問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合夥人、特首政策組專家組成員、律政司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專家諮詢組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