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引入監察機制 確保盡責履職
【大公報訊】記者王蕙如報道:大埔區議員黃碧嬌日前(26日)以健康理由請辭。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日(27日)表示,黃碧嬌是按機制請假及請辭,至於是否需要補選,將按具體實際情況安排。
麥美娟27日會見傳媒時表示,黃碧嬌請假及請辭都提供了醫生證明,區議會一直按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召開會議:「如果區議員因為健康理由,不能出席會議,都需要醫生證明請假。之前會議都有醫生證明按程序來請假,黃女士以健康理由請辭。」她續說,至於相關健康理由屬病人私隱,當局不會透露。
有關宏福苑業主大會的「授權票」事宜,麥美娟指出,當局早前表示已轉交執法部門作適當跟進。她強調,今屆區議會引入履職監察機制,目的是確保區議員能夠盡責履職,「之前會議安排都是按履職監察機制進行的」。
今屆區議會2024年就任,任期四年,持續至明年底。被問到會否進行補選,麥美娟表示,區議會條例第33條提到,當有議席出缺時要按具體實際情況安排。她又引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說法,局方將於明年要處理三場重要選舉,選舉情況要按實際安排,視乎是否有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