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解惑】民間神話經演變 「羿」與「后羿」非一人?
上一期,本專欄因應中秋,概談「嫦娥奔月」在古籍中的流變。此傳說多引載自《歸藏》佚文,本已失傳,幸而1993年湖北江陵王家台秦墓出土竹簡,其中《歸藏》殘簡載曰:「昔者恒我竊毋死之藥……奔月。」所謂「恒我」,即《淮南子》等書所載「姮娥」,後因避漢文帝劉恒名諱,改作「嫦娥」,沿用至今。
「毋死之藥」即「不死之藥」。惟「毋」「母」本為一字分化,後人或由此聯想,衍生出嫦娥竊西王母不死藥之情節。又因古代社會風氣保守,嫦娥一介女子何以外出竊藥?遂再演變為其夫得藥、嫦娥竊食奔月的版本。這位夫君,便是「羿」。由嫦娥追溯其夫,便會遇上一個常見問題:嫦娥之夫,是否就是傳說「后羿射日」的后羿?「羿」與「后羿」到底是否同一人?
按今日流行說法,帝俊與羲和生十日,十個太陽本應輪流出行,後來一齊升天,烤焦禾稼,灼傷萬物。於是神射手后羿張弓引箭,射落九日,只留一日照臨大地。不過,細讀古籍,射日英雄其實多稱「羿」,而非「后羿」。
《山海經·海內經》說:「帝俊賜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國。」意思是帝俊賜羿紅弓白箭,命他下凡救助人間,解除百姓災難。《海外南經》《大荒南經》又載羿射殺怪物鑿齒,可見這位羿本是神話色彩濃厚的英雄人物,職責在於鋤強扶弱、拯救下土。
羿以善射著稱,先秦諸子屢屢稱引。《莊子·庚桑楚》曰:「一雀適羿,羿必得之。」《荀子·王霸》曰:「射遠中微,則莫若羿。」《管子·形勢解》亦稱羿善於調弓審矢,故能「多發而多中」。在這些文獻裏,羿幾乎已成神射手的代名詞。《墨子·非儒下》甚至有「古者羿作弓」之說,把弓箭發明也歸到他身上。
至於羿射日的傳說,大概在春秋戰國間逐漸成形。《莊子·齊物論》有「昔者十日並出,萬物皆照」之語;《楚辭·天問》:「羿焉彃日,烏焉解羽?」即問羿如何射日、日中金烏如何墜羽。到漢代,《淮南子·本經訓》說得更明白:堯時十日並出,禾稼焦枯,怪獸為害,堯乃命羿上射十日、下除群害。值得留意的是,這裏的主角仍是「羿」,不是「后羿」。
那麼,「后羿」又是誰?《左傳·襄公四年》載「有窮后羿」之事,說他是夏代有窮氏首領,趁夏朝衰弱,代行夏政。他同樣善射,卻「恃其射也,不脩民事,而淫於原獸」,意即自恃射術,荒廢政務,沉迷田獵;又任用寒浞,終致被其所害,身死國亡。這位后羿是歷史傳說中的部族君長,形象並不光明,與神話中受命救民的羿相去甚遠。(編按:寒浞為有窮氏國相,《楚辭·天問》中提到「浞娶純狐,眩妻爰謀」,《楚辭章句》中釋:「浞,羿相也。爰,於也。眩,惑也。言浞娶於純狐氏女,眩惑愛之,遂與浞謀殺羿也」,即是說他誘惑並娶了后羿的妻子純狐氏,最終謀殺了后羿。)
「后羿」為失德首領
由此看來,「羿」與「后羿」本可分辨:一在遠古神話世界,受帝俊或堯之命而除害;一在夏代政治傳說中,奪政失德而遭禍。二者年代不同、事跡不同,評價也不同。只是二人皆以善射聞名,又同稱「羿」,久而久之便容易混同。《楚辭·天問》既有「羿焉彃日」的射日之問,又有「帝降夷羿,革孽夏民」之語;《離騷》又說「羿淫遊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明顯指向沉湎遊獵、終遭寒浞奪國的有窮后羿。神話英雄與失德君長,已逐漸合流。
這種混同,也影響了羿的結局。原本扶助下國、射日除害的英雄,後來竟多以悲劇收場。《孟子·離婁下》說逢蒙學射於羿,盡得其術後,認為天下只有羿勝過自己,便殺了羿。至於嫦娥故事中,羿求得不死之藥,嫦娥竊食奔月,留下羿獨在人間,也同樣帶有英雄失落的意味。
古人其實也注意到二者差別。晉人郭璞注《山海經》謂,上古已有善射之羿,夏代有窮后羿或因慕其名而取名為羿。唐代孔穎達《五經正義》則謂,五帝時羿或是善射者通稱,夏代后羿才是以羿為名的人。後世為免混淆,有人稱射日者為「大羿」,稱夏代者為「有窮后羿」,正是為了把神話與史傳稍作區隔。
神話流傳,本不似戶籍檔案,不能苛求人物身份始終清晰分明。「后羿射日」既已深入民間,未必需要一概改正;但從古文脈絡看,將射落九日、拯救蒼生者稱作「羿」或「大羿」,其事稱為「羿射九日」或「大羿射日」,似乎更妥。這不只是文字考據,也是在紛亂傳說中,還那位奉命下凡、為民除害的神射手一個清白。
●謝向榮教授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