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資助房屋租售政策實現三贏
麥萃才 香港浸會大學會計、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
早前房委會公布了「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白表)(簡稱出租計劃)及「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的細節。兩個計劃打破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單位在出租及出售上的限制,活化了現有房屋資源,除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租盤選擇外,亦加強資助出售單位流轉,協助年長業主騰出資金安享晚年。
解決資產轉讓出售套現問題
香港房屋市場是一個複雜的市場,市民要有自己的安樂窩,簡單來說有三種途徑:
1)收入較低的基層家庭,可以申請公屋居住,公屋的業權由政府所擁有,市民能用低廉的租金獲得居住權。
2)如家庭入息或資產已超越申請公屋的資格,但仍未能夠負擔私人物業的樓價的話,可以申請資助出售單位,以折讓市價的價錢購買資助出售單位居住。
3)如果家庭的入息已超越資助出售單位申請資格的話,他們居住的需求便由私人市場處理。公屋的居民只有使用權,而私人物業除了使用權之外,還多了擁有權。
如果把物業當成資產的話,擁有物業的權益有三個:居住的權利,物業擁有者自我居住物業的使用權;出租的權利,可以出租物業定期收取利益;出售的權利,可以因應個人需要把物業出售去套現。如果售價比購入價高的話,便能夠賺取資產的資本增值,亦即利潤。如果是全產權的私人物業,這三種權益便能全盤擁有。
資助出售單位由政府大幅資助,雖然業主擁有物業的業權,但由於購入時並非按百分百市價支付,因此在未補價前,單位仍須受轉讓限制。例如以市價七折買入居屋的居民,購入居屋的業主沒有付出三成的市價,單位的買賣、出租及加按等行為因而受到轉讓限制。只有在補價解除相關限制後,居屋才能變成一個全產權的私人物業,在市場放租及轉讓。
可是,當累計落成資助出售單位數量越來越多,有些資助出售單位家庭因為家庭收入攀升,或已經搬離居所,入住私人物業,這些資助出售單位便會空置。從前要售賣的話,需要補價,動輒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補價金額,令原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卻步。之後特區政府修改了轉讓限制,容許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在二手市場轉讓,亦即居屋第二市場計劃。這個措施令到原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可以在市場套現,因為沒有補價關係,能夠轉售對象只限那些第二市場計劃合資格綠表及白表人士。這個措施解決了資產轉讓、出售套現的問題。
減少閒置單位善用房屋資源
在「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下,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只需支付出租准許費,就可把物業出租予合資格白表人士。對於租客而言,因為他們家庭收入不符合申請公屋的要求,以往只能夠在私人市場租住私人物業,但現在可以租住資助出售單位,租金比私人物業便宜。而且資助出售單位普遍遍布於香港各區,對於租客而言彈性也大。從社會角度來說,把閒置的資助出售單位,給予有需要的家庭租住,對於業主、租客及特區政府來說是三贏的方案:業主可以收到租金,把持有物業的業權變成現金流;租客多了選擇,甚至租金會比私人市場的低廉;房委會能夠收取出租准許費,獲取額外的收益,並減少閒置資助出售單位,善用資源。
助長者業主靈活調配資產
香港人口老化,同時家庭規模普遍偏小。以往一家人可能居住在面積較大的資助出售單位,當兒女長大,成家立室,搬出資助出售單位之後,就只剩下老人家居住。有些長者或希望把單位當成遺產給予子女,但當長者在生之時,仍會居住相關單位。房委會將推出的「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正好針對長者的情況,靈活調配資產,支持他們退休後的生活所需。
這個計劃效果很直接:長者業主可以套現一筆資金;對於購入長者物業的第二市場計劃合資格綠表及白表人士,多了一個購入心儀物業的機會,因為通常這些物業實用面積較大,或者所在地段是市區,為他們提供多一個選擇;參加計劃的長者購入一個二手市場單位,為二手市場提供更佳流動性,成交量亦有望帶動上升。這對於買家、賣家及市場來說,都是三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