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首辦全球對話 三任律政司司長分享心得 倡投資協定納調解條款

●林定國(左)、鄭若驊(中)、袁國強(右)昨日出席「國際調解院全球對話」爐邊談話。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林定國(左)、鄭若驊(中)、袁國強(右)昨日出席「國際調解院全球對話」爐邊談話。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為探討調解在當前國際局勢中發揮的關鍵作用,國際調解院昨日在灣仔總部舉辦首次「國際調解院全球對話」爐邊談話。是次對談以「透過對話邁向和平與繁榮之路」為主題,由前律政司司長、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主持。現任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以及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擔任主講嘉賓。林定國表示,香港過去與不同管轄區簽署很多投資促進和保護協定,上周公布的第一個五年規劃及新一份施政報告,支持國際調解院工作,未來將盡最大努力,推動在更廣泛層面使用國際調解院的服務。

  ●香港文匯報記者 嚴鍇華、黃子龍

  是次爐邊談話線上線下同步舉行,罕有地聚集特區政府3位現任及前任律政司司長同台對話,回顧多年來香港調解發展的歷程,由金融糾紛調解中心(FDRC)成立、《調解條例》和《道歉條例》的制定,到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合作,以至國際調解院籌建並落戶香港,從不同階段分享香港推動調解制度和實務發展的經驗。

  林定國表示,特區政府致力優化調解機制,進一步提升公眾對調解制度的信心。律政司已於2022年成立工作小組,專責檢討香港調解制度規管及紀律機制,並於2024年完成相關研究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修訂現行《調解條例》,透過建立一套公正、獨立及具公信力安排,協助各方順利展開調解程序,避免因未能就調解員人選達成共識而成為推展調解的障礙。

  林定國指出,香港過去與不同管轄區簽署很多投資促進和保護協定,上周公布的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新一份施政報告,支持國際調解院工作,未來將盡最大努力促成在協定中納入調解條款,以國際調解院作為調解機構,推動在更廣泛層面使用國際調解院的服務。

  《公約》簽署國增至48個

  他在會上還分享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合作的最新發展,以及國際調解院如何一步步發展至今。由2022年19個國家共同啟動籌建,到去年5月《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在香港簽署,再到同年10月國際調解院總部正式開幕,這項倡議在短短數年間落實。至今《公約》簽署國已由最初33個增至48個,當中18個國家已成為締約國,反映國際調解院正穩步發展,而國際社會對以調解和平解決爭議的參與不斷擴大。

  深化港解決爭議中心定位

  林定國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全力支持總部設於香港的國際調解院,充分發揮香港普通法制度、國際化的法律專業服務,以及「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推動香港成為「全球調解之都」,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中心的定位,為國際爭議和平解決作出更大貢獻。

  本身亦是調解員的袁國強憶述,2007年至2009年是香港現代調解發展歷程中極為重要的幾年,2007年施政報告首次將推廣調解納入特區政府施政,其後雷曼兄弟事件引發金融風暴,亦推動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其間推廣調解的應用亦成為改革重要一環,加上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引進海外培訓資源,「調解優先」隨即應運而生,並取得良好社會成效,調解工作小組亦正式成立。

  他指出,當年香港實行調解員自願認證模式,業界普遍認為需成立專責機構負責認證及規範操守,以建立公眾信任,該機構最終以擔保有限公司形式的法定機構運作。

  袁國強又指,香港調解制度主要依託《調解條例》與《道歉條例》。前者主要提供立法制度,為調解訂定必要的基礎指引,重點是確保程序保密,同時保留其靈活性;後者主要應用於醫療爭議等場景,部分當事人更希望釐清醫療事故的原因並獲得道歉,以確保未來不會再發生同類事件,法例出台後獲醫療界廣泛支持。

  他認為兩部法例大致可應對現實需要,但法律須與時俱進,律政司已於2022年設立工作小組檢討制度,2024年完成研究並提出修訂《調解條例》,以解決雙方無法就調解員人選達成共識的困境,有關建議已納入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