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灣區規則銜接 推廣成工作重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龍)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中提到要強化粵港澳大灣區法治保障方面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為內地企業「走出去」、將外資企業「引進來」提供高質量法律專業服務。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訪問時表示,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設有聯席會議機制,透過該機制已就大灣區調解完成多份文件。他強調,仲裁和調解均屬自願性質的解決爭議方式,首先需要更多人認知和選擇使用香港的法律服務,因此未來律政司的工作重點是推廣。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至今共舉行了7次聯席會議,在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提升法律服務、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訓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包括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發布並實施《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工作指引》。林定國指出,「規則已經設立好,下一步就是推廣。律政司正積極建立推廣平台,希望更多人認識香港相關的仲裁機構、調解機構,以及這些已通過的文件,並鼓勵在合同中加入明確的仲裁條款。」
灣區律師執業制恒常化是最大成就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正草案,港澳執業律師通過考試並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後,可在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該修訂已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林定國形容,大灣區執業制度恒常化是律政司最大的成就。他回顧指,大灣區律師制度最初是3年試行計劃,其後延期3年,律政司過去幾年盡量做好,讓中央知道這是好的制度,「試過了、試夠了,就可以變成一個恒常的制度,這是很重大的里程碑。」
截至今年6月,已有逾650名港澳律師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林定國認為,該制度仍屬初階發展階段,「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擴展至大灣區內地9市的新措施於去年2月才生效,對內地而言仍是新鮮事物,因此現時法律界的重點並非「擴展」,而是用好現行已有的措施,讓其充分發揮功能。「循序漸進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制度、規則的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