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咬死人慘劇 源頭在棄養 不在收地發展
聞正聲 時事評論員
繼8月20日打鼓嶺坪洋村一間寵物酒店的33歲女負責人遭混種格鬥犬襲擊致死後,元朗日前又發生市民疑遭流浪狗咬死的慘劇,全城為之震驚,亦敲響了流浪狗可能危及公眾安全的警鐘。為保市民生命安全,警方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立即採取行動,連日多次派員到事發地點一帶捕捉流浪狗;環境及生態局亦迅速表明會改善及加強管制流浪狗工作,包括檢視相關法例和執法情況。流浪狗咬死人是不折不扣的悲劇,偏偏有組織疑似趁機歪曲事實,無故將事件跟北部都會區發展拉上關係,刻意轉移視線,模糊了飼主/畜養人的責任,令人不齒。
有組織疑似藉慘劇「抽水」 政府早已提供全方位支援
慘劇發生後,有聲稱關注新界土地發展的組織稱,5年間至少306隻貓狗因城市發展收地而被迫遷;又指隨着北都發展進入「直路」階段,目前仍然未有任何官方流浪動物數目監測和安置政策,未來或有大量動物流落街頭。
然而,事實卻剛好相反。在推動北都發展項目的同時,相關部門主動開展宣傳及推廣,提醒及協助受影響居民盡早為寵物作出妥善安排,如受影響人士在安置動物時遇到困難,相關部門會協助聯絡漁護署與動物福利機構。此外,發展局透過「支援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資助計劃」,至今已批出共約1.356億元資助,支援4間動物福利機構於空置政府用地上設立動物領養中心,相關設施可容納670多隻動物。資料亦顯示,在近年相關部門的收地及清拆行動中,絕大部分受影響人士於遷離相關用地範圍時未有棄養動物;另一點不能忽視的是,據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所說,漁護署捕獲流浪狗的地區,並非因發展北都而重新規劃的區域,可見將「流浪狗咬死人」一事跟北都發展混為一談,明顯沒有事實根據。
飼主棄養遺禍 不可諉過於人
上述組織明顯忽略了一個重要事實:飼養寵物是對生命的莊嚴承諾,不管是狗還是貓,原飼主/原畜養人永遠都負有最大責任,即使動物因為收地發展而不能繼續在原本的地方居住,他們都有終極責任為這些動物安排新居所,絕不可推卸。
大家不難明白,特區政府「收地」發展,由通知到正式「收地」,整個過程所需時間動輒以「年」計算,土地的原業主或佔用人,絕對有足夠時間去安置原本居於相關土地上的動物。然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卻將流浪狗增加的責任跟北都發展拉上關係,無視原飼主/原畜養人的責任及棄養行為,毫無邏輯可言,箇中原因,可謂「司馬昭之心」。
政府流浪狗管制行動收效
事實上,香港的流浪狗問題,近年確實已大為改善,以往漁護署每年捕捉到數以萬計的流浪狗,其後按照世界動物衞生組織的指示和規則,加強對流浪狗隻的管理,多年努力下,近年每年捕獲的流浪狗數目約400隻,反映政府的管制工作奏效。另外,漁護署以往會將絕育後的流浪狗放回社區,但其後發現效果不理想,故已改為將流浪狗交由屬於非政府組織的動物團體飼養,並且鼓勵公眾領養。
說到底,要有效控制流浪狗的數目,最重要始終是從源頭着手,包括要求飼主/畜養人為狗隻登記、接種疫苗及絕育,同時透過教育宣傳,提醒公眾不應棄養。另外,根據本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條例》,任何人士如被裁定棄養寵物罪成,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筆者贊成相關部門加強執法和研究現行法例是否有改善的空間,包括是否需要加重刑罰,以加強對棄養寵物行為的阻嚇力。
流浪狗襲擊無辜市民的事件,一宗都嫌多;社會為死者哀悼的同時,亦必須保持清醒:對於流浪狗管制,政府從未放軟手腳,那些肆意將流浪狗咬死人事件歸咎於北都發展的歪理,都是極不負責任的。要解決流浪狗問題,社會必須從源頭阻止棄養,一方面支持特區政府加強執法和檢視現行法例,另一方面亦要鼓勵希望飼養寵物的人士,盡量以領養代替購買;並向市民宣傳教育,要做負責任的飼主/畜養人,以多管齊下的方式,防止無辜途人再遭流浪狗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