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凝聚共識謀發展 全力推動落實五年規劃\嚴 剛
《香港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的正式公布,是香港回歸以來首次對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整體性頂層設計,對深入推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具有里程碑意義。規劃聚焦五大發展範疇、制定105項指標,體現了行政長官李家超和特區政府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和「當家人」職責的擔當作為,彰顯了「愛國者治港」的良政善治嶄新氣象。然而,規劃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在於落實、在於獲得實實在在的結果。特區社會各界應眾志成城,齊心合力把這份具有前瞻性、科學性、系統性的發展藍圖轉化為推動特區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社會現實。
體現前瞻性科學性創新性
香港首個五年規劃最突出的特徵,在於實現了多維度的發展戰略平衡。在國家與香港特區的關係上,規劃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推動香港全方位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明確了香港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功能定位。在長遠與近期發展的關係上,規劃既統籌經濟金融、創科產業、教育民生、空間布局等中長期目標,又立足當前形勢推出重要舉措和重大平台。在發展與安全的關係上,規劃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以高質量發展保障高水平安全,體現了對「一國兩制」下維護國家安全實踐要求的深刻把握。在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的關係上,規劃將保障和改善民生單獨成篇,特別是提出2030年內基本解決劣質劏房、縮短公屋輪候時間至4年以下等「硬核」指標,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切實回應了市民「急難愁盼」。這種「五個結合」的系統治理思維,使規劃呈現出前瞻性、科學性、系統性和創新性的有機統一,是香港治理思維與模式從短期應對轉向中長期規劃引領的深層轉變。
規劃提出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基礎設施「硬聯通」、規則銜接「軟聯通」及三地民眾「心聯通」。落實這一目標,關鍵在於建立常態化、高層級的跨區域協調機制。當前,深圳前海已推出多項舉措建設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圍繞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法律規則銜接、數據要素跨境便捷流動等七大方向精準發力。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則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聚焦科研領域人員、貨物、資金、數據跨境流通便利化。然而,大灣區存在「一國兩制」下不同法律體系、不同關稅區的現實差異,各項社會經濟要素流動、制度對接任務仍需逐項落地攻堅。特區政府應主動與中央相關部委、廣東省及深圳特區建立恆常協調機制,將規劃中的灣區融合任務分解為具體可操作的年度工作進度表,在科研物資跨境互認、數據跨境流動等重點領域逐一突破。
規劃確立了北部都會區作為新引擎的戰略地位,而北都專屬法例的立法推進正是制度創新的關鍵抓手。《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已於7月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旨在為北都建設拆牆鬆綁。在北都專屬法例審議過程中的行政立法緊密配合,不僅僅是完善法律機制的應有之義,更是立法緊密配合行政、構建良政善治的成功範例。未來,應在固守法治核心價值的前提下,配合北都專屬法例框架,進一步檢討並修訂完善相關法律,特別是在城市規劃、收地補償、建築工程審批、噪音管制和跨境人員流動五大範疇,確保法律框架既能有效保障規劃落地執行,又能為制度創新預留空間,從而為北都發展提速提質提量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五年規劃第七篇提出了「強化五年規劃實施保障機制」,建立「五年規劃統領、年度施政落實、財政預算支持、年度述職匯報」的執行監督落實機制,為落實措施釐定分工責任並進行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建立了完備的行政程序保障。建議特區政府積極考慮將五年規劃的統籌執行職能專職化。
五年規劃確立了清晰的長期願景及目標性指標,而每年的施政報告則可視為落實該規劃的「進度表」或具體KPI。規劃已明確提出要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考核,並根據實際情況對五年規劃進行中期調整。考慮到當前全球經貿環境複雜多變,地緣政治風險和技術變革速度加快,建議特區政府在中期評估的基礎上,建立更靈活的動態調整機制。例如,在創科領域的預期性指標方面,可根據技術發展趨勢適時調整目標值;在產業結構指標方面,可根據市場吸納能力動態優化;在資金資助方面,可以根據產業發展的實際、國際市場的變化以及國家產業政策的導向進行動態調整。事實上,市場變化迅速,五年規劃未必需要在方方面面都定立過於硬性的數據指標,但適宜加入指導性指標,以保持靈活性並引導發展方向。動態調整的目的不是降低標準,而是確保規劃更接地氣、更加能應對全球資本市場的變化、更符合香港社會的發展需要。唯一不變的硬化指標,就是規劃中的各項目標及動態調整的目標,都必須能夠確保有利於特區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穩定發展。
年度施政報告是五年規劃發展願景的精細化具體化施政舉措。李家超已明確表示,將通過年度施政報告落實五年規劃,今年的施政報告為首個落實指引,之後由每年的施政報告落實,行政長官每年述職時會向中央政府報告五年規劃進展。通過年度施政報告檢視五年規劃的執行落實進展,並就執行進展作出科學準確的評估,提出切實改進的舉措,這是確保五年規劃發展目標如期實現的關鍵制度安排。建議在每年的施政報告中增設五年規劃執行進度專章,以量化指標展示各領域的推進情況,同時檢討推動落實五年規劃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革舉措,使公眾和立法會能夠系統監督規劃落實成效,也能夠確保五年規劃落到實處,更能夠保障讓社會大眾感受到五年規劃給香港社會發展帶來的切切實實的改變。
以量化指標展示推進情況
香港首個五年規劃的出台,標誌着特區治理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這份規劃不僅是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行動綱領,更是提升市民福祉的持續路徑。正如行政長官所言,五年規劃不屬於個人或單一政府,不論大環境如何波動,政策方向都不會變。然而,再好的規劃也必須要強有力的執行來落實。唯有以協調灣區板塊為外延、以北都制度創新為突破、以常設執行機構為保障、以動態調整為校準、以年度施政報告為抓手,以結果為目標的實際成效為準繩,才能真正將五年規劃的宏偉藍圖轉化為香港市民可期可待的發展成果,並充分廣泛享受到五年規劃帶來的發展紅利,推動香港在由治及興的新征程上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