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鳥熄燈」入法 深圳守護候鳥棲息 今年11月正式實施 深港「姊妹濕地」協作邁向法治化
《深圳經濟特區紅樹林濕地保護若干規定》將於今年11月正式實施。9月初經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這部特區法規共24條。其中,固化「為鳥熄燈」實踐經驗,明確要求「優化紅樹林濕地候鳥棲息地及其周邊區域夜間照明布局與管控」,推動鳥類友好城市建設,填補內地立法空白。
●香港文匯報記者 石華 深圳報道
據了解,《若干規定》明確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為國際紅樹林中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運行提供必要保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紅樹林濕地保護協作;加強與全球紅樹林集中分布區和候鳥遷飛通道沿線主要城市交流合作,體現從本地保護邁向全球生態治理合作的前瞻性布局。
香港文匯報記者翻查法規,其中第二十一條明確要求「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聯動」「加強同候鳥遷飛通道沿線城市協作」。這樣一來,深港兩地在紅樹林和候鳥保護上的協作,就不再只是行政層面的約定,而是有了法律上的依據。
深港共守深圳灣生態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紅樹林濕地的生態價值具有不可替代性,在防風消浪、固碳儲碳、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具有獨特功能,一旦破壞極難恢復。深圳面臨的生境破碎化、外來物種入侵等特殊挑戰,需要專門設定外來物種管控條款。
法條背後,是已經運行數年的合作機制。2023年,深港兩地簽署濕地保育合作框架協議,首次將福田紅樹林濕地與香港米埔自然保護區確立為「姊妹保護區」,雙方定期互訪交流,聯合開展候鳥監測、紅樹林調查、水質保護等工作。兩地還約定統一時間、統一方法實施同步調查,構建覆蓋整個深圳灣的生態監測網絡。
「深圳灣本身就是一個深港共有的濕地。米埔的紅樹林跟福田的紅樹林一水之隔,雖然被深圳河分割了,但是並不妨礙生態系統是一致的。」廣東內伶仃福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楊瓊在接受採訪時說。
設保護條款 開展候鳥監測
今年初,有網友建議在深圳灣公園增設路燈提亮步道。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出於保護候鳥的考慮婉拒了該建議,過多高亮度燈具會破壞深圳灣區域的自然生態平衡,尤其會干擾候鳥越冬棲息和遷飛節律。這一舉措引發全網關注,香港文匯報亦迅速跟進採訪報道,「為鳥熄燈」成為熱點話題。
這部法規明確要求「優化紅樹林濕地候鳥棲息地及其周邊區域夜間照明布局與管控」,推動鳥類友好城市建設,填補了國內相關立法空白。法規同時設立候鳥保護條款,開展候鳥調查監測,防止建設、使用無人機等活動干擾候鳥棲息和遷徙。
將加強濕地外來物種管控
深圳市觀鳥協會秘書長張高峰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深圳灣沿線岸邊石灘經常有人下去投喂鳥類,這會干擾鳥類的自然生存,改變鳥類的習性。「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要看下一步各管理部門具體的規定怎麼落地。」
「大沙河口附近主要是海桑和無瓣海桑,它們的快速生長和擴散可能會影響灘塗的質量,進而影響在此覓食的大量水鳥。」張高峰表示,應當加強紅樹林濕地有害生物防治和外來物種管控,科學處置影響紅樹林濕地生態功能的有害生物和外來物種,逐步替換對鄉土紅樹植物造成損害的外來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