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三十年 從保護一片林到守護整個生態系統

  目前,深圳全市紅樹林總面積約300公頃,已全部實現嚴格管控。深圳是全國唯一在城市腹地擁有國家級紅樹林自然保護區的城市,一邊是中心區的摩天樓群,一邊是香港米埔的濕地淺灘,這片紅樹林的存續,得益於城市發展一次次為生態讓步的選擇。

  「本次立法將保護範圍明確界定為『紅樹林濕地』,而不僅僅是紅樹林,其核心是基於生態系統整體保護的理念。」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一級調研員武小平在發布會上介紹,法規明確保護對象包括紅樹植物群落、灘塗、潮溝、淺水水域以及在紅樹林濕地棲息、覓食的各種野生動物。

  這一理念轉變有着深厚的歷史根基。1994年,深圳修建濱海大道時,原規劃路線徑直穿過福田紅樹林自然保護區。那本是造價更低、施工更易的方案。後經多方協調,最終改道北移260米,給紅樹林留下完整空間。此後,約500米長的全國第一道鳥類隔音牆在保護區與濱海大道之間建起,使保護區的噪聲從80分貝以上降至60分貝。

  為國際紅樹林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從「一條路為紅樹林讓路」到「一部法為整個生態系統護航」,深圳用30年時間完成了一次生態治理理念的躍升。

  這部法規的另一個重要性,是為落戶深圳的國際紅樹林中心提供制度保障。國際紅樹林中心秘書長鮑達明在發布會上表示,國際紅樹林中心從倡議到運行,離不開各方特別是深圳的參與支持。2022年11月,中國在《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上提出在深圳建立國際紅樹林中心的倡議。2024年11月,18個國家代表在深圳簽署《關於成立國際紅樹林中心的協定》。2026年6月,《成立協定》生效,現有21個簽署國。

  2026年7月,中心第一次理事會會議在深圳召開,邁入實體化運行階段;同期,APEC林業部長級會議首次將紅樹林保護納入《林業部長級會議聯合聲明》。

  鮑達明認為,《若干規定》與國際紅樹林中心建設運行緊密銜接,從三個維度夯實法治保障:強化制度供給,為中心在深圳長期穩定運行營造有利制度環境;推進務實合作,促進保護知識與技術轉化落地;實現雙向賦能,深化紅樹林濕地保護、候鳥遷飛通道管護、藍碳開發等領域國際交流與區域協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 石華 深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