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鳥熄燈」納法規 守護遷飛通道

  推動鳥類友好城市建設 深港保護濕地協作有法可依

  《深圳經濟特區紅樹林濕地保護若干規定》今年11月正式實施。9月初經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這部特區法規共24條。其中固化「為鳥熄燈」實踐經驗,明確要求「優化紅樹林濕地候鳥棲息地及其周邊區域夜間照明布局與管控」,推動鳥類友好城市建設,填補內地立法空白。

  據了解,若干規定明確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為國際紅樹林中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運行提供必要保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紅樹林濕地保護協作;加強與全球紅樹林集中分布區和候鳥遷飛通道沿線主要城市交流合作,體現從本地保護邁向全球生態治理合作前瞻性布局。

  翻查法規,其中第二十一條明確要求「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聯動」「加強同候鳥遷飛通道沿線城市協作」。這樣一來深港兩地在紅樹林和候鳥保護上的協作,不再只是行政層面的約定,而是有了法律上的依據。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紅樹林濕地生態價值具不可替代性,一旦破壞極難恢復。深圳面臨的生境破碎化、外來物種入侵等特殊挑戰,需要專門設定外來物種管控條款。

  2023年深港兩地簽署濕地保育合作框架協議,首將福田紅樹林濕地與香港米埔自然保護區確立為「姊妹保護區」,定期互訪交流,聯合開展候鳥監測、紅樹林調查、水質保護等工作。兩地還約定實施同步調查,構建覆蓋深圳灣的生態監測網絡。

  今年初有網友建議在深圳灣公園增設路燈提亮步道。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出於保護候鳥考量婉拒建議,過多高亮度燈具會破壞深圳灣區域自然生態平衡,尤其會干擾候鳥越冬棲息和遷飛節律。舉措引發全網關注,「為鳥熄燈」成為熱點話題。

  設保護條款開展候鳥監測

  新法規除填補內地立法空白外,同時亦設立候鳥保護條款,開展候鳥調查監測,防止建設、使用無人機等活動干擾候鳥棲息和遷徙。

  深圳市觀鳥協會秘書長張高峰向本報表示,深圳灣沿線岸邊石灘常有人投餵鳥類干擾其自然生存,但現時仍沒有具體處罰措施;又建議加強紅樹林濕地有害生物防治和外來物種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