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每單位單價」制度(部分)
澳洲:自2009年起實施強制性的「Unit Pricing Code」,規定符合指定規模的大型實體及網上超市,須就多類常見食品(例如米、麵包、牛奶、肉類、包裝食品及新鮮農產品等),按統一標準展示「每單位單價」(例如每100克、每100毫升或每公斤)。
英國:自2004年起根據《Price Marking Order 2004》,規定零售商須為大部分貨品同時標示售價及「每單位單價」(例如每公斤或每公升),並確保有關價格資料清晰易讀,以及與售價一併展示。
美國:未有全國性統一規定,但部分州份(例如新澤西州及馬里蘭州)已立法要求指定零售店就食品及日用品標示「每單位單價」,計量單位按貨品性質而定。
加拿大:目前僅魁北克省強制要求食品零售商提供「每單位單價」,其餘省份多屬自願性措施;近年當地亦加強相關價格透明度要求。
資料來源: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