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阿曼國際金融中心代表團 港律師會擬拓展法律協作

●香港律師會接待阿曼國際金融中心代表團 。 律師會供圖
●香港律師會接待阿曼國際金融中心代表團 。 律師會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盧慧穎)為承接今年5月的中亞訪問成果,香港律師會日前接待了由阿曼國際金融中心(IFC Oman)董事會成員兼董事總經理 Kairat Kelimbetov 率領的代表團,雙方探討簽署諒解備忘錄(MoU)的可能性。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向代表團分享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商業中心的發展經驗,並介紹香港在普通法制度、獨立法律專業及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優勢。他指出,香港一直是國際仲裁及調解的重要樞紐,而調解在促進跨境商業、投資及貿易合作方面均可發揮重要作用。Kairat Kelimbetov表示,IFC Oman歡迎來自香港具普通法經驗的法官及法律專業人士提供專業支持。

  擬設處理大宗商品爭議調解員名冊

  鑑於IFC Oman正計劃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合作安排,湯文龍建議可考慮在有關安排中加入調解條款,並善用國際調解院的調解服務,作為以高效、具建設性及切合商業需要的方式解決跨境爭議的平台。他續說,基於大宗商品對區內經濟的重要性,以及國際貿易對專門爭議解決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律師會及國際調解院正探討在國際調解院框架下,設立專門處理大宗商品爭議的調解員名冊以回應市場需要,並支持國際貿易及投資合作。

  代表團歡迎香港法律專業人士提供支持

  在香港法律專業發展方面,湯文龍指出香港法律服務市場高度國際化,目前有逾1,700名註冊外地律師及逾80家註冊外地律師事務所在港執業。鑑於IFC Oman採用普通法制度,他建議可探討在符合香港相關法律及監管要求並經律師會批准的情況下,讓在IFC Oman獲認許並執業的律師申請成為香港的註冊外地律師,從而可按照香港現行監管制度,在港執行其司法管轄區法律的相關業務。

  代表團亦進一步了解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穩健的普通法制度,以及律師會作為香港律師專業法定監管機構及代表團體的角色。Kairat Kelimbetov表示,隨着IFC Oman發展其普通法框架,並準備迎接更多國際商業機構參與,IFC Oman歡迎來自香港具普通法經驗的法官及法律專業人士提供專業支持。雙方亦探討簽署諒解備忘錄的可能性,以深化雙邊合作並拓展更多協作機遇。相關合作將有助進一步鞏固及拓展律師會在中亞地區的合作網絡。

  律師會期待進一步加強與 IFC Oman 的交流合作,並就共同關注的領域探索更多合作機遇。律師會指出,與IFC Oman等國際夥伴及專業團體的交流,對鞏固香港作為具公信力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具有重要意義,亦有助香港法律專業參與區域發展、支持跨境商業合作,並推動法律及爭議解決專業服務在「一帶一路」沿線司法管轄區的更廣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