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海觀瀾】冰川失穩見時弊:氣候變化與全球治理不足的矛盾
張浩
今夏以來,亞歐高海拔山區氣候異常事件多發。帕米爾高原慕士塔格峰發生冰川崩滑,尼泊爾喜馬拉雅山區出現冰岩崩塌,高加索山脈也接連發生山體失穩災害。表面上看,這些雪域山地的災變,只是分散發生的局部自然災害;但從另一個視角來看,這一系列事件,也是全球氣候失衡與全球治理不足帶來的系統性影響。
危機背後結構性不公
大氣環流、冰凍圈穩定、跨境水文平衡等構成的全球氣候系統,屬於不分國界、不分陣營的全球公共資源。但氣候變暖在全球並非均勻發生。高海拔地區升溫速度顯著高於全球平均水平,帕米爾、喜馬拉雅、高加索等碳排放水平較低的區域,正成為氣候失穩、冰川退化的主要承壓地帶。碳排放少的地區承受更為嚴重的災害衝擊,部分發達國家卻在責任承擔上相對不足,這種風險與責任的失衡,是現行國際治理體系中長期存在的結構性不公。
當前氣候危機最突出的矛盾,是氣候風險的全球化,與以主權國家為主體、相對碎片化的治理模式之間的矛盾。青藏高原作為亞洲水塔、世界屋脊,其氣候波動直接影響數十億人的生產生活。但氣候治理仍受地緣分歧、技術壁壘和利益考量制約,造成全球生態公共產品供給不足。
從尼泊爾此次泥石流災害可看到,目前全球尚未建立統一的高山冰川監測預警體系,各國遙感監測數據互通不足,研判標準也不統一,針對高山冰川複合型災害的全球協同防災機制基本空白。《巴黎協定》框架下的「損失與損害」機制,因發達國家氣候援助資金落實不到位仍難以落地。在缺乏統一協同治理、有效履約約束、風險共擔安排的背景下,一些本可通過監測預報來緩解的氣候風險,更容易演變為突發性重大災害。
代價失衡下治理缺位
從社會學視角看,全球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帶來的災害代價,更多由弱勢國家與弱勢群體承擔。發達經濟體依託資本、技術和完備基礎設施建立起氣候適應體系,能緩衝一部分氣候衝擊;而偏遠山地、欠發達地區民眾防災資源有限、預警渠道不足,只能被動承受災害影響。更重要的是,氣候系統正進入非線性變化階段,千百年來形成的傳統抗災方式難以應對新型複合災害,基層社會抗風險能力持續弱化。這不只是單純的自然災害,更是全球治理缺位催生的環境公平問題。
從經濟學角度看,氣候災害頻發,是市場失靈疊加全球治理失靈共同作用的結果。氣候生態屬於公共資源,難以直接產生商業收益,市場本身缺少主動維護、修復生態的動力。與此同時,高海拔冰川災害屬於低概率、高破壞力的極端風險,無法精準測算其風險,商業保險體系也難以覆蓋,市場化風險分擔機制嚴重不足。
破局之道在於推動全球治理
過去那種單純依靠應急救災、局部減排、區域防禦的手段,只能緩解表層問題,難以根除根源。應對當前氣候困局,需從兩個層面發力破局:一是從技術和制度層面補齊全球治理短板,二是從文明價值層面完善全球治理秩序。
在制度層面,國際社會應當摒棄零和博弈思維,打破數據壁壘與地緣阻隔,搭建全球統一的氣候與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風險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氣候損失補償與對弱勢地區的援助機制,依靠充足的全球公共產品供給,共同應對全球性系統性風險。
在價值層面,應當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彌補現有治理體系的不足。氣候沒有國界,災害不分地域。面對全球性生態危機,任何獨善其身、推諉責任、轉嫁風險的做法,最終都會損害全人類共同利益。只有形成權責共擔、守望相助、幫扶弱勢的命運共同體意識,才能逐步化解氣候治理中的公平赤字。
冰川無言,變局有聲。氣候變化絕非一隅之地的災害預警,而是考驗人類智慧與責任擔當的時代命題。當今世界,各類全球性難題的化解,都有賴有效的全球治理,攜手應對氣候危機,正是踐行全球治理的現實起點與必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