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擬再收緊H-1B等簽證 失業須即時離境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國土安全部10日在《聯邦公報》公布,計劃取消持H-1B及其他特定臨時工作簽證人士,在失業後可留美尋找新擔保僱主的60天寬限期,未來工作一旦終止,必須立即離境。
H-1B簽證是美國發給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的非移民工作簽證,每年共有8.5萬名額,通過者可獲准留在美國3年,之後還可申請延長一次,合共最長可達6年,不過之後若未轉換身份,就必須離開美國。
提案取消60天寬限期
國土安全部在提案中表示,新規定可能對企業造成一些干擾,但相關職缺可改由美國勞工填補;在某些情況下,已離境的外籍員工若有僱主為其提出申請,仍可能重新申請。不過根據總統特朗普政府新規,僱主聘用H-1B的專業人士,必須上繳10.3萬美元(80.7萬港元)費用,這項措施預計10月起生效。
擬議規則須經過兩個月公眾諮詢期,之後才能正式定案。一旦實施,也將適用於E-1國際貿易商簽證、E-2商用車輛營運者簽證、國際企業主管或經理的L-1短期工作簽證、科學、體育或藝術領域「具有非凡能力」人士的O-1簽證,以及TN專業工作者簽證。
H-1B簽證是在1990年設立,2017年起實施60天寬限期,讓外籍員工有時間在美另覓工作,或在離境前處理出售房屋、讓子女退學等事務。取消這項寬限期,是特朗普去年1月重返白宮以來限制合法移民的最新措施。政府此前已提高技術勞工簽證費用,最近也暫停全球美國使領館的移民簽證預約。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教授趙健民說:「許多H-1B勞工已在美國生活多年,他們和家人也已在社區安頓下來。我看不出有任何正當理由,只因他們正換工作就迫使他們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