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界:各界須保持高度警惕 嚴防反中亂港勢力死灰復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政界人士一致認同「支聯會」案的裁決及判刑既彰顯法治精神與公義,亦捍衛了香港法治的尊嚴,同時向全社會發出嚴正警示,任何企圖挑戰國家安全底線、危害國家政權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各界亦需保持高度警惕,嚴防反中亂港勢力死灰復燃,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打擊和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共同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國家政權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立法會議員吳秋北指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無可辯駁。法庭裁定其罪名成立並作出具阻嚇性的判刑,是對禍國亂港分子的迎頭痛擊,使法治和公義在香港社會得到真正的彰顯。法庭在審理過程中亦不受任何干涉,獨立行使審判權,彰顯出香港社會堅守的司法公正及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
他強調,無論違法者如何處心積慮、變換手法,甚至試圖以虛偽的所謂「人權」、「自由」等各種藉口作幌子,只要其行為危害國家安全,觸碰法律底線,最終定會被繩之以法。大眾必須深刻認識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不容任何挑戰;在面對錯綜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和潛在的國家安全風險下,亦不能掉以輕心。他呼籲社會各界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嚴格按照法治原則,依法打擊和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司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表示,是次裁決及判刑既彰顯法治精神與公義,也捍衛了香港國安法權威。他強調,本案從執法、檢控到審訊,全部依法依規;案件提交法庭審理,程序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被告訴訟權利亦依法受到保障,法庭獨立審判不受干擾。同時,本案的裁決更向社會各界釋出一個重要訊息: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懲,香港司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任何人意圖以違法手段破壞國家憲制秩序,勿妄想可僥倖逃出法網。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樓家強表示,「支聯會」自成立之初便將瓦解國家執政架構、推翻國家根本體制列入其綱領,長期透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其險惡用心及鄙劣行徑必須予以嚴懲。法庭經過公正審理作出裁決,彰顯了法治的尊嚴與公義,警示任何意圖挑戰國家底線的人,切勿心存僥倖,否則必將自食惡果。他指出,社會各界要繼續全力支持特區行政、執法與司法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保持高度警惕,嚴防反中亂港勢力死灰復燃,攜手營造崇法守紀的社會環境,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市民安居樂業,共享發展成果。
危害國家政權行為終難逃制裁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九龍社團聯會理事長徐莉表示,法庭依法作出判決和量刑,精準對應了其違法情節與社會危害性,不僅捍衛了香港法治的尊嚴,更向全社會發出嚴正警示,任何企圖挑戰國家安全底線、危害國家政權的行為,都難逃法律的嚴厲制裁;而法庭量刑寬嚴有度,認罪、擔任公職等因素均獲酌情減刑,足證香港司法公平公正,絕非某些外部勢力抹黑的所謂「政治打壓」。她強調,外部勢力藉本案對特區司法制度進行的任何無理指責與政治干預,都無法掩蓋被告煽動顛覆的違法事實,更動搖不了特區政府堅定維護國安的決心。歷史和現實反覆證明,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穩定是繁榮的基礎,如今國安屏障日益牢固,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與自由才能在安全環境中得到真正保障,國際投資者的營商信心才能持續增強,期望社會各界繼續支持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持續推動各項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黃錦良認為,法院判詞理據充分,明確指出被告行為嚴重危害國家根本制度,判刑體現有法必依的法治精神,有助鞏固憲制基礎,築牢國安防線。社會各界應團結一致,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守護香港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展望未來,黃錦良表示,教育界應持續深化國家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他建議舉辦多元化的國安教育活動,廣泛推展「心繫家國」系列聯校活動,並善用創新科技與多媒體互動形式開展相關活動,讓學生以生動有趣的方式,強化國安知識的學習。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李聖潑表示,法庭的判決彰顯了法治以及正義,再次證明不論何人,也不論立場,只要超越法律界線,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承擔罪責。他指出,「支聯會」及3名被告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甚至公然煽動他人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破壞國家根本制度,被法庭依法嚴懲,罪有應得、應有其罪。有被告在定罪後仍然毫無悔改之心,被法庭重判是自招惡果。他強調,堅決反對外部勢力意圖介入案件,「整宗案件發生在香港,司法管轄權也在香港,不由得外部勢力干預,更不容許他們以所謂『自由』之名來掩飾一眾被告違法、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實。」
立法會議員郭芙蓉表示,本案經公開審訊,法院依法按照案件事實、證據及各被告情況作出量刑,彰顯香港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她強調,香港依法保障市民享有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和自由,但任何人都不能假借「人權」、「民主」、「言論」或「集會自由」之名,實施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為。她並斥責部分西方國家自身同樣制定嚴格的國家安全法律,卻對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說三道四,是典型的雙重標準。她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香港高質量發展,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