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判刑彰顯公義 維護核心價值

●鄧炳強呼籲,大家必須留意國家安全風險,不要被人煽動犯法。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鄧炳強呼籲,大家必須留意國家安全風險,不要被人煽動犯法。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龍)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法庭對「支聯會」案判刑後會見記者時表示,法庭的裁決和今次的判刑,斷定了案情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屬「情節嚴重」,必須嚴懲以彰顯法治。特區政府亦認為判刑彰顯法律的公義,以及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他強調,國家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是確立中國共產黨執政,香港國安法明確禁止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又或其他非法手段推翻或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

  鄧炳強指出,本案清晰揭露「支聯會」本質,其綱領目標就是要推翻和破壞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支聯會」長期使用不同的幌子進行不同公開活動,包括試圖舉辦非法集會、以口號煽動市民作出所謂「抗爭」、發布刊物或網上內容、接受媒體訪問或公開發言等,實際上是有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透過激起民眾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他們顛覆國家政權,因此政府必須依法震懾。

  他又指,留意到此案被告鄒幸彤即使被定罪後仍毫無悔意,甚至嘗試利用法庭聆訊繼續煽動仇恨。法庭在判刑理由內重申,被告不是因為他們的政治思想或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言行而受審。他們的定罪和判刑純粹因為他們在控罪期間觸犯了香港國安法所不允許的行為。法庭絕不接受被告等人聲稱因為不了解香港國安法而誤墮法網。被告等人很清楚「支聯會」的綱領是會抵觸憲法,但依然一意孤行,不單將自己「豁出去」,更鼓動其他人堅持所謂「抗爭」。

  重申被告非因政治觀點受審

  「法庭對本案的定罪和判刑正正告訴大家,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偷樑換柱,實際上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和同胞。」鄧炳強指出,留意到近日有外部勢力惡意攻擊和抹黑法庭早前依法作出定罪裁決,以及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工作。特區政府已多次重申,法庭亦已多次清楚指出,本案被告並非因為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和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是否能將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所有被告都是嚴格根據香港適用法例和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不受任何干涉。

  「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憲法容許公民顛覆憲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和國家根本制度。」他強調,正如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指出,本案被告有關的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屬於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維護國家安全是全港市民的應有之義,亦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籲市民警惕國安風險仍存在

  鄧炳強重申,香港現時仍然面對頗大的國安風險,包括外部勢力仍然不停要求實施所謂「制裁」和抹黑香港,作出一些煽動的行為;潛逃外地的人亦繼續乞求「制裁」特區、抹黑特區政府,甚至繼續煽動要求類似「港獨」這些違法行為;本土恐怖分子不惜作出違法行為,包括製造爆炸品等,傷害無辜市民以展示自己的歪念;本地「軟對抗」亦仍然存在,每日挑撥矛盾,利用假新聞、假消息,希望挑撥市民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的仇恨。大家必須留意這些國家安全風險,所有市民都要慎思明辨,知道這些風險仍存在,不要被人煽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