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 園/當醫院摘下「精神病」牌子\蓬 山
最近,內地多省的精神病醫院更名,或更名「腦科醫院」,或改為「第三醫院」「第六醫院」這樣的序號式名稱。其共同特徵是淡化「精神病」色彩。此舉幾乎獲得了輿論的一致點讚。
面對生活、工作、學習壓力,受到各種精神疾病困擾的人不在少數,諸如抑鬱、焦慮、狂躁等。但不容迴避的是,很多人對於「精神病」缺乏準確了解,這個詞甚至淪為罵人的口頭禪。即便並非故意的歧視,但卻造成了污名化,帶給患者有形無形的傷害和壓力。一個本來中性的醫學術語,被貼上負面貶義的標籤。由此引發了相應的「病恥感」。有的患者飽嘗病症之苦,卻羞恥、恐懼、尷尬,對「精神病醫院」望而卻步。
精神病醫院的更名,絕非「阿Q式」自欺欺人的文字遊戲。其實這也原非新現象。很多醫院,在幾十年前已完成這一步。北京市的安定醫院、安佳醫院、平安醫院、靜安醫院,都是以精神科診療為主,普遍採用了溫馨柔性的名稱。這種細節,傳遞出潤物無聲的關懷撫慰,對受到精神疾病困擾的患者尤為重要。
此類的做法,非止一例。就如東亞文化圈原本普遍採用的「精神分裂症」一詞,因為字面意義容易帶來消極印象,令患者隱瞞病情,抗拒就醫。有鑒於此,韓國將其更名「調弦症」,日本更名為「統合失調症」,中國台灣則更名為「思覺失調症」。目的均是提高公眾的接納度,營造利於患者康復的友善環境。
再如,「不孕不育診療中心」改稱「生殖醫學科」,「聾啞人」改稱「聽障人士」,都是盡可能避免「病恥感」,減少求診者心理負擔。台灣地區將「盲人學校」「聾啞人學校」稱為「啟明學校」「啟聰學校」,亦是相當典雅而溫情的做法,為人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