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道縱橫】履虎尾不咥人 飼寵需明「節制」「防患」

●飼主在養寵物前,必須先衡量自身條件。圖為寵物用品展中的小狗。 資料圖片
●飼主在養寵物前,必須先衡量自身條件。圖為寵物用品展中的小狗。 資料圖片

  近來狗隻噬人、同類相殘之事屢見報端。社會遂問:人與動物是否應有距離?飼主如何管束?此類問題看似現代城市管理,其實亦可從《周易》中尋得啟發。《周易》並非動物保護法,卻深明「位分」「節制」「防患」之理,足以為今日思考人與動物關係提供方向。

  履卦卦辭曰:「履虎尾,不咥人,亨。」人在踩虎尾之後而未被咬,並非因虎失去獸性,而是因人能謹慎履行其道。此句用於今日飼養寵物,極有警醒意味。犬貓或其他動物雖經馴養,仍有本能、領域意識與攻擊反應。飼主若只以「牠很乖」「牠不會傷人」自信,便是忘記了「虎尾」之險。真正的愛,不是盲目相信動物無害,而是承認其擁有獨特個性,並以牽繩、戴口罩、訓練、絕育、隔離等可能方法,盡量防範危險發生。

  乾卦《象傳》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坤卦《象傳》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一健一順,顯示人既有治理之責,也應有包容萬物之德。動物不是器物,牠有生命、有感受,人不應任意虐待;但「載物」並非放任失序。愛護動物不等於把動物完全等同於人,更不等於讓其在公共空間無拘無束。人與動物相處,情感可以親近,秩序卻不可混淆。

  《繫辭傳》有言:「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萬物各安其位,變化才有秩序。家庭中,寵物可為伴侶,卻不能凌駕於人身安全之上;公共空間中,飼主有使用權,路人亦有免於驚嚇與傷害之權。若大型犬在兒童活動處自由奔走,便是位分失當;若受害者反被責怪「不懂動物」,亦是義理倒置。城市文明的標準,在於我們能否將心比己,使各方皆得其所。

  家人卦《象傳》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養動物不是一時興起,而是長久承擔。飼主之「言有物」,是要言出必信,在領養或購買前,誠實衡量時間、能力、居住環境與經濟條件;其「行有恒」,則是堅定承擔飼主責任,在日常中持續訓練、清潔、醫療與安全管理。若只享受寵物陪伴,卻不承擔風險,便是無恒之行。寵物出事,表面是獸性失控,深處常是人責失守。

  寵物出事實為人責失守

  蒙卦《彖傳》曰:「蒙以養正,聖功也。」又坎卦《象傳》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坎為險,險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習於防險。許多攻擊行為並非一日形成,而是長期缺乏教育、過度圈養、錯誤獎懲所致。社會若只在傷人後懲治動物,固可止一時之害,卻未必能治其本。傷人事件提醒我們,電梯、屋苑、公園、街道皆是人與動物交會之處。既知有險,便應反覆教育與制度化處理。學校可教兒童如何安全接近動物,社區可設投訴與調解機制,執法者亦應有清楚程序。

  節卦卦辭曰:「節,亨。苦節不可貞。」說明節制宜當通達,過度嚴苛將不可長久。政府若完全放任,則公共安全受損;若一概禁養、濫殺,又恐失之嚴厲。合宜之道,在於「有節」而非「苦節」:例如強制登記與晶片植入、規定公共場所牽繩、對特定體型或有攻擊紀錄犬隻要求戴口罩、建立咬傷通報與行為矯正制度、嚴懲棄養與惡意繁殖等,皆在情理之中。

  謙卦《象傳》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人類面對動物,固不可自大到任意支配生命,也不應天真到否認獸性風險。謙,是承認自身知識有限;牧,是自我約束。若每個飼主先能「自牧」,政府管制便可相對寬鬆;若人人不能自牧,法律自然愈加嚴格。

  總括而言,《周易》的啟示,不是遠離動物、敵視動物,而是在親近中保持界限,在愛護中建立責任,在自由中施以節制。一陰一陽之謂道,寬嚴合度,兼視兩端,才是理想的中庸發展之道。動物之患,往往不只是動物問題,更重要的是人的責任。若能以「履虎尾」之慎,「家人」之恒,「蒙」「坎」之教,「節」「謙」之制來面對,人與動物便不必走向對立,而能在有序距離中共處。善待生命,必先善立規矩;欲求和諧,必先知所節制。防患於未然,正是易道所重的「見幾而作」。

  ●謝向榮教授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