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就宏福苑工程提259項檢控
【大公報訊】記者張騰報道:屋宇署昨日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所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向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四名相關公司的董事與人員,按《建築物條例》提出合共259項檢控。勞工處亦於昨日就宏福苑大火向相關持責者,包括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個別人士,就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的「一般責任」條文提出共25項檢控。
宏業與鴻毅董事等4人被檢控
屋宇署表示,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屋宇署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全力調查涉事大維修工程。屋宇署就獨立審查組調查所得的違規事宜,在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按《建築物條例》向「宏業」、「鴻毅」、「宏業」的兩名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鴻毅」董事黃俠然、「鴻毅」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提出檢控。
屋宇署稱,控罪包括涉嫌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建築工程時使用欠妥的或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條文的物料、准許或授權進行建築工程而檢驗或工程進行方式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產損毀、沒有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等。
屋宇署表示,該署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調查顯示,吳躍沒有妥善監督訂明修葺及沒有確保該建築物安全或已被確保安全。「宏業」及「鴻毅」工程進行期間,涉嫌准許或授權使用非阻燃的棚網及帆布,以及非阻燃的發泡膠板遮擋窗戶、工程期間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並以非阻燃物料作掩蓋,令火勢迅速蔓延,並嚴重阻礙居民逃生,最終導致168人死亡及79人受傷。
勞工處:嚴厲執法以保障僱員
「宏業」於今年初通知屋宇署,不再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屋宇署表示,今年2月已將「宏業」從名冊除名,但除名並不會免除該公司及相關人士在《建築物條例》下的刑事及其他法律責任。不論涉事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是否被法庭定罪,該署亦會將個案轉介相關專業人士紀律委員會,考慮紀律處分。
勞工處表示,宏福苑大火導致5名工程承建商人員遇難,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向包括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個別人士在內的相關持責者,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循公訴程序,就違反該條例下的「一般責任」條文提出檢控。勞工處發言人強調,絕不容忍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行為,定必嚴厲執法,以保障僱員的職安健。
屋宇署再次提醒承建商和相關建築工程人士,必須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相關作業守則妥善監督驗樓和建築工程,確保所用物料妥當和安全地進行工程。
屋宇署表示,大火後即時加強規管、巡查及執法,包括發出《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85,規定棚網上架前須取得認可阻燃測試報告,並進行抽查;向所有註冊承建商及註冊專業人士發出通告函件,要求注意並遵從消防安全要求,包括鋪設符合認可標準的阻燃棚網、不得遮蓋窗戶及不得鋪設可燃物料;啟動特別行動,巡查全港約400個大維修項目的棚網及消防安全措施。
屋宇署表示,已落實每半年至少一次突擊巡查所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地盤。發展局擬於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提升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的規管和罰則,並收緊對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