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語言的六塊思維基石
上期我們介紹了認知語言學,其主張隱喻不只是修辭技巧,更是人類思維的基本運作模式,今期繼續介紹這一領域的理論體系如何構建。
第一是「認知」這個關鍵詞。認知語言學認為,語言能力不是大腦裏一個隔離的獨立模組,而是與記憶、注意力、知覺、推理等一般認知能力共享運作機制。理解一個句子,本質上與識別一張臉或規劃一條路線沒有根本差別。
第二是「意象圖式」(Image Schema),這是最基礎的思維單元。我們從嬰兒時期重複的身體經驗中,抽象出簡單的結構模式,例如「容器圖式」(進/出、裏面/外面)、「路徑圖式」(起點→終點)、「平衡圖式」(傾斜/扶正)。這些圖式是人類所有抽象思維的磚塊。
第三是「典型理論」(Prototype Theory)。心理學家羅許(Eleanor Rosch)發現,人類的概念並非由一組「必要且充分條件」所定義。例如,問「什麼是鳥?」——麻雀是典型的鳥,但鴕鳥和企鵝雖然完全符合「有羽毛、產卵、恒溫」的定義,大多數人仍會猶豫是否稱之為鳥。事實是:概念具有「家族相似性」,沒有明確邊界,我們透過「典型範例」而非嚴格定義來理解世界。
第四是「概念隱喻」(Conceptual Metaphor),這是認知語言學最核心的理論。概念隱喻的基本格式是:目標域是來源域。例如「爭論是戰爭」、「愛是旅程」、「理論是建築」等等……我們無法直接用抽象概念思考,必須借用具體的身體經驗作為來源域。萊考夫和約翰遜將概念隱喻分為結構隱喻(如「時間是金錢」)、方位隱喻(如「快樂至上」)和本體隱喻(如「通貨膨脹是實體」)三類。
第五是「象似性」(Iconicity)。索緒爾曾說語言符號是「任意」的(「狗」的語音與動物無關),但認知語言學家主張很多語言結構其實是有動機的、像似經驗的。例如短語越短表達的概念越基本,語序反映時間順序,重複表示數量增多或強度加大——語言不是任意的編碼系統,它像一面鏡子,映照人類認知世界的軌跡。
第六是「構式語法」(Construction Grammar)。認知語言學主張,語言的基本單位不是單詞或規則,而是「形式—意義配對體」,稱為構式。從習慣用語「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再到被動語態「蛋糕被吃了」,都是構式。每個構式都自帶意義,甚至被動式本身就有「承受者受影響」的意義。這意味着人類大腦儲存了成千上萬個大小不等的構式,學習語言就是學習這些配對模式。
構式語法的關鍵洞見在於,構式本身承載着獨立於其組成詞彙的意義。以被動句式為例,它不僅是主動句的變形,更自帶「主語(承受者)受到某種影響或處於某種狀態」的語義色彩,因此「蛋糕被吃了」隱含了蛋糕的終局狀態;同樣,雙賓語構式本身傳達「使某物轉移至某人」的意義,即使動詞本身未明確攜帶該含義。
任何新興學科都難免受到質疑與批評,認知語言學也不例外。例如有研究指出,認知語言學的基本方法「內省法」存在諸多局限性,其研究路徑有循環論證嫌疑,對語言多樣性的解釋力不足,還存在解釋選擇性和解釋籠統性的理論瓶頸。相關內容留待下期詳述。(三之二)
●文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