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促研公權機構助舊樓統籌大維修

●民建聯昨日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面。 民建聯Fb圖片
●民建聯昨日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面。 民建聯Fb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香港特區政府近日就《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提出修訂建議,重點改革授權票,以及大型維修工程決策機制。民建聯昨日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面,就上述範疇進行深度交流及遞交建議文件。民建聯促請政府應盡快研究由獨立公權機構協助舊樓統籌大型維修工程,亦建議加強核實授權書真偽,從招標流程、顧問及承辦商背景審查等層面加強監管、研發新系統以確保重要通告及大廈管理資訊得以確實傳達到各持份者手中等,以切實保障廣大小業主權益。

  政府修訂建議涉及的主要方向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完善利益申報制度」、「加強主管當局權力」以及「清晰會議程序」。

  民建聯全力支持修訂方向,認為有關建議能針對性回應授權票被濫用、小業主權益受損等問題,有助防止業主在不知情下「被授權」,並透過提高大型維修工程投票門檻,確保重大決定獲更多業主親身參與。不過,民建聯同時建議應進一步加強各類支援配套,為法團減負解壓,切實保障廣大小業主權益。

  其中,民建聯建議政府應盡快研究由獨立公權機構協助舊樓統籌大型維修工程,分擔法團行政負擔,減少因專業知識不足或程序爭議引發的紛爭,從而間接降低流會風險及會議成本。而就委任代表文書設上限方面,民建聯經諮詢業界及業主意見後,為確保會議取得足夠業主人數順利召開,希望政府能取消有關安排,以理順會議流程。

  建議加強核實授權書真偽

  民建聯亦建議加強核實授權書真偽,包括加入執法部門抽查機制,例如隨機抽查法團1%至2%的授權書,核對業主資料及授權真偽,若發現冒簽等情況須作出刑事檢控,以提高阻嚇力度。利益申報方面,民建聯建議局方可從招標流程、顧問及承辦商背景審查等層面加強監管。

  關於「加強主管當局權力」,民建聯支持政府在管委會癱瘓或主席無理拒絕召開會議時,扮演「行政輔助與適度介入」角色,作為協助業主解決困局的「救命草」,並建議可進一步加強土地審裁處的角色,以第三方身份助法團解決紛爭。

  倡擴「智方便」讓法團網上投票點票

  在交流會議中,多位立法會議員亦建議善用科技,以協助法團會議得到更佳的支援,例如擴充「智方便」的功能以讓法團可以進行網上投票及點票。另建議研發讓業主、物管、政府三方使用的系統,以令重要通告、大廈管理資訊的發布可更加到位等。

  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認為,修例涵蓋不少細節,但重點在於政府長遠應設立公權力機關,在進行大型維修時介入,以提升公信力,並減少業主之間的矛盾與糾紛。

  民建聯副主席陳學鋒建議政府考慮增設「維修代辦」服務,由第三方機構處理,有助切斷個別業主與承辦商的利益關係,從根本解決大型維修的貪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