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起訴鴻毅宏業及3董事
連檢驗人員共提259項檢控 涉沒妥善監督宏福苑修葺
就去年宏福苑火災所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屋宇署昨向涉案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鴻毅的董事黃俠然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以及宏業兩名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提出共259項檢控,包括涉嫌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建築工程時使用欠妥的或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條文的物料、准許或授權進行建築工程,而檢驗或工程進行方式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產損毀、沒有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等。另勞工處亦向承建商等相關持責者提出共25項檢控。
宏福苑火災後屋宇署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全力調查涉事大維修工程。屋宇署表示,根據調查鴻毅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沒有妥善監督訂明修葺及沒有確保該建築物安全或已被致使安全;而宏業及鴻毅在工程期間涉准許或授權使用非阻燃的棚網及帆布、非阻燃的發泡膠板遮擋窗戶,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並以非阻燃物料作掩蓋,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終致168人死亡及79人受傷。署方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向涉事公司及4人提出259項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火災後署方已加強規管、巡查及執法,包括規定棚網上架前須取得認可阻燃測試報告並進行抽查等;並落實每半年至少一次突擊巡查所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地盤。此外發展局擬於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提升對相關工程的規管和罰則。
5工程人員亡 勞處提25項檢控
宏業於今年初通知屋宇署不再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署方在2月已將其從名冊除名,但不代表會免除該公司及相關人等在建築物條例下的刑責及其他法律責任。不論涉事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有否被法庭定罪,屋宇署亦會轉介予相關專業人士紀律委員會考慮紀律處分。
另外,勞工處發言人昨表示,就宏福苑火災導致5名工程承建商人員遇難,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將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循公訴程序,向相關持責者(包括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個別人等)就違反條例下的「一般責任」條文提出共25項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