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星光】《重器》

●《重器》劇照    作者供圖
●《重器》劇照 作者供圖

  1979年,新中國第一部《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同時頒布,法學界習慣稱「法治元年」。近日播出的年代法治劇《重器》,恰好將鏡頭對準了這段被大眾忽略的歷史時期。

  編劇趙冬苓以5位1979級法學院學生的成長為主線,時間跨度自1979年至1997年,十餘個案件原型均取自真實司法案例。最令人動容的並非案情本身的戲劇張力,而是法治進程每一步背後的沉重代價。上世紀八十年代,「投機倒把罪」尚在《刑法》之中,今日看來稀鬆平常的個體經營行為,當年或可招致刑責。劇中法學生課堂辯論「什麼是犯罪」,在今天看來近乎常識的問題,那時卻是思想解放的前沿課題。又如基層法院物資缺乏之程度,油燈閱卷、打字機稀缺、當事人將活禽帶入法庭,這些細節看似瑣碎,實則道出了一個樸素的事實:法治不是寫在紙上的條文,而是無數司法工作者在條件極其有限的環境下,一寸一寸地往前拱。

  劇情方面,5位主角畢業後各奔東西:入法院、進檢察系統、做刑辯律師、入公安。他們並非在真空中成長,黃景瑜飾演的陳一眾從市檢察院起步,親眼目睹無辜少年在證據不足時被判死刑,這份絕望成為他一生的法治啟蒙;他痛感法律體系的不足,最終辭職重返校園深造,投身於《刑法》與《刑訴法》的修訂工作。蔣奇明飾演的余高遠則進入法院系統成為法官,在嚴打背景與人情社會的夾縫中,不斷面對法理與現實的對照。劇集採用制度演進與人物成長雙線並行,一條線寫法律文本如何一步步從粗疏走向精密,另一條線寫一群年輕人如何從理想主義的書生,變成在情與法、權與理之間進退有據的司法老兵。場景從首都最高法院到偏遠鄉鎮派出法庭,地理落差之間,法治資源分配的不均衡亦躍然屏上。

  黃景瑜劇中一改過往硬漢形象,面對當事人家屬的哭求與不公的現實,他沒有過度的戲劇化爆發。蔣奇明則精準刻畫了余高遠這個充滿灰度與複雜性的法官形象,于和偉飾演的老法官幾場戲舉重若輕,堪稱年輕演員的活教材。張佳寧、姜珮瑤分飾兩位女性法律人,一在檢察系統直面腐敗,一在偏遠地區從事法律援助,皆演出了那個年代職業女性特有的剛柔並濟。

  《重器》之「重」,不在案件之奇,而在它誠實地呈現了一個道理:法治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恩賜,而是一代又一代普通人,在泥濘中一步一步走出來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