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續推進宏志閣業權收購工作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把宏福苑宏志閣納入長遠方案,是建基於有不少於75%業主希望出售業權,因此設有附帶條款,若最終少於75%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則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進行有關收購。房屋局發言人昨日公布,截至前日(2日)已有超過四分之三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共188戶,佔該座總戶數約75.8%,因此政府正式確認會繼續推進宏志閣的業權收購工作,並陸續與該座業主簽署轉讓契據,完成相關業權買賣手續。

  發言人又指,宏福苑業主接受政府收購建議的期限已於日前屆滿,計及期限後收到並蓋有8月31日或之前郵戳的回覆,宏福苑A至H八座共有1,971戶(99.3%)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意向。而截至前日,政府已與1,595戶(約80.4%)業主簽署《買賣協議》。政府會繼續全速跟進餘下業權買賣程序,以推進業權收購工作。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昨日表示,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最終得到99.3%戶居民支持,屬非常高的接受水平;另已有超過四分之三的宏志閣居民簽署《買賣協議》,標誌着有關居民獲政府一致安置和收購的政策承諾。他強調,下一步會做好與宏志閣居民抽籤、揀樓、上樓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