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靈犀/賣樓花為何在內地水土不服?\李靈修
上周內地多個政府部門發布樓市新政,其中有關房貸的改革內容最受矚目。雖然政策意見稿並未要求「一刀切」,但實行三十餘年的預售制已基本告別舞台。為何賣樓花在香港仍能平穩運行,卻在內地折戟沉沙了呢?
據政策意見稿,房企預售時點推遲至主體結構封頂階段;預售資金全部進入政府監管賬戶,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後方能解除監管等。意見稿還明確提出,「新出讓土地的商品房項目,優先選擇現房銷售;已取得建設工程許可證的項目,鼓勵實行現房銷售。」
回顧內地個人住房發展史,一路以來都是以香港樓市作為借鑒。無論是土地批租制,還是招拍掛體系、抑或賣樓花/預售制,概莫能外。經濟學家張五常曾回憶,1987年底,深圳市政府舉辦的全國首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會上,所使用的拍賣槌都是香港測量師學會贈送的。
為什麼賣樓花制度在內地難以為繼?首先須說明的是,預售制對於住房市場化起到了絕對的正向作用,在大幅縮短房企資金回籠周期的同時,也減輕了購房者的上車負擔。1953年,愛國商人霍英東首創「賣樓花」的供樓方式,也是為了應對戰後私宅嚴重損毀,大量移民湧入徙置區的現實挑戰。彼時住房只接受整棟全款購買,極大地抑制了市場需求。
樓市下行 高周轉模式暴露風險
到了上世紀80年代,預售制開始在深圳等地試點,1994年通過立法程序確立為全國性制度。在商品房改革的啟動階段,預售制以極高的資本效率解決了「政府沒錢建房、企業沒錢開發、百姓沒錢買房」的三重困境。
但在樓市迅猛發展過程中,監管制度未能及時完善跟進,暴露出巨大的金融風險。由於內房行業的不對稱競爭格局:國企享有貸款利率優勢及官方信用背書;而民企更仰仗管理機制靈活與內部績效激勵,並在此基礎上誕生出「高周轉」模式。
特區政府持續為預售制打補丁
高周轉本身不是問題,但民營房企大肆累積槓桿,不斷侵佔購房者的利益。譬如,很多開發商僅憑圖紙即開始預售,無限拉長了購房者從首付到入住的時間;部分預收款雖然也會進入監管賬戶,但在實際操作中極易被提前挪用;不法房企通過信託產品、理財產品融資,資金斷裂風險驟升。
對於房企來說,預收款實質是一種「無息貸款」,被看作是規模擴張的加速器。但當樓市進入下行周期,高周轉模式的風險暴露,購房者遭遇到「房財兩空」困境,也讓預售制成為了社會情緒宣洩的靶子。
其實香港炒賣樓花也曾有過挫折。上世紀六十年代的地產金融危機,導致大量開發商倒閉,遺留下來一批爛尾樓,最出名的當屬鰂魚涌的「怪獸大廈」。該樓盤規劃時原名為「百嘉新邨」,但發展商因樓花擠兌跑路,其後由五間地產公司接力,改為海山樓等五座色彩斑斕的唐樓。2014年上映的《變形金剛4》在此取景,「怪獸大廈」由此成為網紅打卡地。
後來香港特區政府持續為預售制打補丁,隨着《預售樓花同意書》制度的建立,以及《一手銷售條例》的完善,從資質背書、資金監管及買方保障三方面加強預收款的管理,保證了賣樓花制度的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