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倡強積金作首置用途
【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報道:政府於本月16日公布首份香港五年規劃及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屋聯會昨日就施政報告提出多項房屋政策建議,如容許強積金作首置用途,讓有強積金積蓄的打工仔,提取部分款項置業,並規定轉售限制及回撥機制。
供款逾百萬可取部分買樓
公屋聯會表示,公營房屋供應「頭輕尾重」問題逐步改善,未來應關注提升居住質素。該會引述積金局2024年數字,全港有12.5萬人的強積金戶口累計逾100萬元,該會建議政府研究放寬強積金作置業用途,首置人士若達至一定的強積金儲蓄,可提取部分款項自置居所,並設轉售限制及回撥機制,平衡強積金作退休保障及自置居所的需要。
至於提取強積金門檻,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認為,賬戶至少要有100萬元才足夠置業,對日後退休保障亦較合理,但具體金額有待研究。公屋聯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亦有類似安排,只能領取部分金額付首期,部分作為退休金必須在退休後才可提取。
公屋聯會並建議放寬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限制,例如容許輪候公屋達3年或以上的家庭申請證明書,獲綠表資格參與資助房屋計劃,並容許符合相關資格人士可以申請續期12個月,令證明書有效期至最長不多於24個月。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目前租置回收單位只需數萬元首期,月供數千元,部分綠置居單位每月供款亦僅略高於劏房租金,輪候公屋人士亦有機會可負擔。
公屋聯會又建議,降低白表居屋首期要求至5%,減輕首置成本;放寬綠表申請資格,容許分別居於不同的公屋單位內的直系親屬公屋戶,如父母與子女,可以綠表合組的方式申購資助房屋;推行「長者合戶先導計劃」,讓兩名或以上長者親屬可申請合住,並給予租金寬免;為公屋「富戶」家庭提供資助出售房屋多一個抽籤號碼,增加申請資助房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