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安 控方:與羅冠聰約定 國安法實施後續支持所謂的「國際戰線」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高等法院昨日開庭處理黃之鋒的答辯及判刑。控方指,2016年被告黃之鋒與羅冠聰達成協議,透過所謂的「國際游說」,達至政治目標。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黃之鋒、羅冠聰及其他人士參與所謂「國際戰線」,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黃之鋒透過外國媒體及社交平台繼續支持「國際戰線」,包括分享黨友羅冠聰的帖文等。黃之鋒昨日在庭上承認控罪,法官譚耀豪押後判刑。
●香港文匯報記者 藍松山
昨日上午開庭後,法庭書記以英文讀出控罪,指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黃之鋒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陳述案情時表示,黃之鋒和羅冠聰來自2016年成立的反中亂港組織「香港眾志」,黃之鋒是秘書長,羅冠聰是創會主席。兩人的串謀早在2016年達成,他們透過所謂「國際游說」,達成「眾志」的「民主自決」主張。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前,黃之鋒和羅冠聰一直乞求外國對內地及香港實施「制裁」或其他不利措施,包括訪問外國、會見外國政客、發起聯署運動、在各自社交媒體平台宣傳名為「國際戰線(International Battlefront)」的活動,以追求其共同政治目標。
在美聽證會上「作證」
案情指,黃之鋒在2016年11月在美國會見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時任美國聯邦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及科頓(Tom Cotton)、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系教授黎安友(Andrew James Nathan),鼓動通過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2019年修例風波後,黃之鋒、羅冠聰等7人赴美,在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聽證會上「作證」,慫恿美方重新審視給予香港的特殊地位。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最終於2019年11月27日正式簽署。
多次乞求外國「制裁」
此外,「眾志」曾多次到海外乞求外國對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的「制裁」,例如黃之鋒或羅冠聰在2016年至2019年至少到德國一次、意大利一次,亦曾出席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
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眾志」宣布解散並停止運作,黃之鋒與羅冠聰在2020年6月30日宣布辭去其在「香港眾志」的職務,羅冠聰隨後離開香港。然而,黃之鋒依然發帖聲稱不會放棄追求所謂的「國際戰線」。黃之鋒並在2020年8月15日在英國《衛報》聯名發表文章,聲稱「抗爭現在必須轉為地下化,羅冠聰逃離香港後會繼續在國際舞台上發聲」。
國安法頒布後罪行重大可無期徒刑
黃之鋒於2020年11月22日更發布了一份所謂「判刑前工作報告」,記錄他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後所進行的政治工作,當中他聲稱仍繼續其「國際游說」云云。
當控方讀畢案情,法官問黃之鋒是否同意案情,黃回答指「confirm(確認)」。法官聽取其求情後決定擇日宣判。
根據香港國安法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量刑分級,犯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