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法與美西方標準一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多位香港政法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黃之鋒長期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乃非常嚴重罪行,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黃之鋒無從狡辯,選擇承認控罪。法律界指出,本案警方依法緝捕危害國安分子、法庭依法獨立公正審訊不受任何干預,是昭彰法理、伸張正義。香港特區對待危害國安分子的做法亦與世界任何地方的標準一致,對危害國安的行為必然會嚴正依法追究。

  傅健慈:確立法律界線與量刑起點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傅健慈表示,黃之鋒今次認罪,在法律層面上標誌着辯方已完全、無條件地承認控罪書中所羅列的全部犯罪事實,法庭將不再經由冗長的審訊程序,直接轉入求情及判刑階段,法庭押後宣判,這不僅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又一重要實踐,更是對所有妄圖勾結外部勢力、損害國家利益之徒的有力震懾。

  他指出,黃之鋒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毫無悔改之意,企圖通過外部施壓來動搖特區的憲制秩序。這種行徑不僅嚴重損害了國家主權與尊嚴,更直接危害了香港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與社會長治久安,絕無姑息空間。

  傅健慈認為,黃之鋒在此案中的犯罪行為對國家安全造成的實質危害巨大,法庭絕不能因其「形式上的認罪」而脫離國安法對嚴重罪行的懲治初衷。他並指,司法機關對此案的宣判,其意義遠超案件本身。此案的判詞將會為涉及海外游說、請求外國制裁等行為,確立更清晰的國安法法律界線與量刑起點,將徹底打破黑暴分子披着「國際倡議」外衣逃避法律追責的政治幻想。

  他指出,特區法院通過對黃之鋒的依法審判與嚴厲量刑,將進一步完善國安法的判例體系,向國際社會明示香港捍衛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的核心靈魂。只有嚴格落實國安法的懲治機制,全面評估並嚴懲危害國安的實質罪行,才能切實築牢香港防範外部干預的法治屏障,保障「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議員:承認控罪反映證據確鑿

  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表示,黃之鋒長期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乃非常嚴重罪行,而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罪有應得的他也無從狡辯,選擇承認控罪,反映警方依法緝捕危害國安分子證據確鑿、法庭依法獨立公正審訊不受任何干預,是昭彰法理、伸張正義,是讓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都要為其罪行承擔罪責的必要舉措,亦體現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具有阻嚇力。

  她強調,危害國家安全在全球皆屬重罪,美國對打擊非法擔任外國代理人亦毫不手軟等,任何國家都會對危害自身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採取雷霆手段。因此,維護國安絕不能掉以輕心,「維護國安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尤其面對美英為首的西方國家干預,以及複雜多變的地緣政治與潛在威脅,社會各界必須時刻保持警惕,支持警方嚴正執法。」

  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黃之鋒長年作出一連串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即使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仍然聲言「打國際線」,未有停止有關違法行為,意圖利用外部勢力打擊特區政府甚至國家主權,罪行極為嚴重。黃之鋒今次在法院認罪,反映執法部門依法檢控、法院依法處理,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亦對所有妄圖危害國安的人士起了震懾作用,彰顯任何人危害國安,必會被嚴正依法追究。